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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对抚顺县饮水工程给予支持的建议》(212号)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9-04-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邱忠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抚顺县饮水工程给予支持的建议》已收悉,市水务局与抚顺县水务局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对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分析,积极争取和筹集建设资金,现答复如下:

    一、安排市本级财政农村饮水安全资金情况

    2019年市本级财政安排抚顺县农村饮水安全资金200万元,解决峡河乡、后安镇、上马镇7个村屯、5098人的饮水困难问题,该项工程计划2019年11月份完工。

    二、争取省以上饮水安全专项资金情况

    今年三月份,市水务局上报了今明两年的抚顺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议计划,该计划涉及抚顺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136处,解决饮水困难人口75063人,总投资3612.72万元,全部用于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巩固提升。由于省以上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困难问题和饮水型重点水质问题,这也是今年省政府要求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且资金缺口很大,所以今年省以上未安排巩固提升项目资金。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省以上专项资金,在明年省以上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与倾斜,如上级补助资金不足,我们将合理安排市本级财政资金,切实有效解决农民群众吃水困难问题。



抚顺市水务局

2019年4月8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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