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水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13 |
信息名称: | 抚顺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
抚顺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5年7月
目 录
1 任务由来
2 规划编制依据
2.1 法律法规
2.2 相关设计规范及标准
2.3 相关文件
2.4 相关资料
3 规划范围及水平年
3.1 规划范围
3.2 规划水平年
4 规划思路和目标
4.1 指导思想
4.2 基本原则
4.3 规划目标
5 主要工作内容
5.1 基本资料收集与整理
5.2 水利发展现状
5.3 “十二五”规划实施评估及预测
5.4 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任务
6 规划项目及投资
6.1 规划项目及投资计划
6.2 资金筹措方案
7 规划实施效果及保障措施
7.1 规划实施效果分析
7.2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附表
抚顺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情况表
抚顺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水利项目及投资计划表
1 任务由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水利部全面启动和部署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分析了当前我国水安全问题和严峻形势,系统阐释了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基本思路,明确提出了事关国家水安全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是制定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指南,为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切实做好各项水利工作指明了方向。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攻坚时期,也是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和重要机遇期。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水利发展仍面临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水利改革和管理中还存在深层次的问题,需要在“十三五”时期加以研究解决。编制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规计[2014]101号)的工作部署,受抚顺市水务局委托,抚顺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抚顺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水利发展的各项工程布局及建设重点,明确水利的主要任务,提出规划时的各项保护措施,改善名声,实施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水利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能力,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保障和支撑。
2 规划编制依据
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9.08)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06.03)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12.26)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03.01)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11)《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2012.11.29)
(1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8)
(13)《辽宁省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办法》(2012.6.1施行)
(14)《辽宁省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保护条例》(2009.11.1施行)
(15)《辽宁省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办法(暂行)》
(16)《辽宁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2011.5.1施行)
(17)《辽宁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辽政办发[2009]109号
(18)《辽宁省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辽水合[2012]69号
(19)《辽宁省水源保护条例》
(20) 关于《全省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2011]15号
(21) 《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2.2 相关设计规范及标准
(1)《防洪标准》(GB50201-2014)
(2)《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3)《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
(4)《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4-2013)
(5)《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6)《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2011)
(7)《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L45-2006)
(8)《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
(9)《治涝标准》(征求意见稿2014.3.31)
2.3 相关文件
(1)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规计[2014]101号);
(2)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水规计[2014]165号);
(3) 近几年的党中央、国务院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1号文件;
(4)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
(5)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相关文件;
(6) 《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
(7)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水安全的重要讲话;
(8) 以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科学谋划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矫勇2014年5月6日视频会议讲话);
2.4 相关资料
(1) 抚顺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
(2) 辽宁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工作大纲
(3) 各县区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成果
3 规划范围及水平年
3.1 规划范围
全市辖4个市辖区、1个县、2个自治县,共54个乡镇。
3.2 规划水平年
现状水平年2013年,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远期2030年为展望年。
4 规划思路和目标
4.1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加快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抚顺和深化改革的目标要求,加强战略研究和系统谋划,加快推进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优先实施事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农民生活水平和农村生态环境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切实转变规划思路,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着力研究解决水利发展中的新问题,通盘考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水利现代化进程,提高水安全保证水平,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4.2 基本原则
4.2.1坚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要位置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水利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防洪、饮水等问题,推动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水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4.2.2坚持水资源严格管理和高效利用
严格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加快推进由粗放用水方式向集约用水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大力宣传节水和洁水观念;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加强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建立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和市场准入标准,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考核;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工业节水、生活节水,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4.2.3 坚持把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
按照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的理念,强化需求管理,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治理,强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4.2.4坚持系统治理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统筹自然生态各要素,从涵养水源、修复生态入手,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城市乡村、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协调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问题。强化河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加快构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体系,加强水土保持和坡耕地治理,强化地下水保护与超采区治理,有序推动河湖休养生息。
4.2.5坚持政府市场协同发力
把水治理纳入各级政府的主要职责,通过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该管的要管严管好。要深化水利改革,建立健全水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以及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水价形成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水资源确权登记,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积极培育水市场。
4.2.6坚持依法治水科技兴水
加快完善水法规体系,加强水行政监督执法,强化对水资源水环境依法管控,依法保护江河湖库水利工程设施;更加注重科技创新的关键作用,着力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力争在水利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方面取得新突破。
4.3 规划目标
4.3.1 防洪抗旱减灾目标
一是以全面提高全市防洪减灾能力,改善和促进河道生态环境、恢复河道健康为目标。大型河流主要河段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以上,重点中小河流主要河段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涉及的主要河流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以上;县级城市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完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完成“一村一眼”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加强防汛抢险队伍专业化建设;扩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为储备各类防汛抗旱物资提供保障;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率控制在0.6%以下,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控制在0.5%以下。
二是全面建成抚顺市防汛抗旱非工程措施体系,形成防汛抗旱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共同支撑的现代化的完整的综合减灾体系,基本完成山洪灾害易发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我市防汛抗旱减灾能力。
4.3.2 节水目标
节水目标在现状节水水平分析的基础上,按实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要求,按市级行政区确定万元GDP用水量87m3、万元GDP用水量下降31%,农业节水灌溉工程率52.5%、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1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53.6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89.6 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43%。
4.3.3 城乡供水目标
一是全市实现新增供水能力约10759.32亿m3;城镇供水保证率和应急供水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65%;同时做好全市水资源的科学调度与统一管理的规划方案,以及规划工程的前期工作。
二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质增效。按照重点发展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的思路,重点新建和改造以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大型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并以此为中心,辐射覆盖周边乡镇、村屯,“十三五”期间,充分挖掘现有城镇水厂供水潜力,采取管网延伸扩大供水区域,改扩建原小型供水工程,并采取联网并网,提高供水保证率;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探索“远、贫、散”地区供水工程建设模式,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3%,城镇供水保证率达到100%,逐步从“饮水安全”向“用水安全”、“农村饮水”向“城镇供水”转变,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远景目标,全面助推城镇化;逐步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建后管护制度,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强化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确保水质检测指标与频次双达标。
4.3.4 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一是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围绕新增生产能力和农民增收为目标,结合全市灌溉总体规划,到2020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3.08万亩,耕地有效灌溉率达到70%。
二是灌区改造。到2020年,完成3座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工作,并进行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65%。
三是田间灌排工程设施改造。充分结合灌区改造工程,以发展节水农业为途径,以县级农田建设为依托,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强化农田水利设施,解决好农田 “最后一km”问题,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等。
四是继续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通过“大禹杯”竞赛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府对农建工作的积极性,持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4.3.5 农村水电建设
全市将继续强化小水电站管理,提高水电自动化建设,新建、改造小水电站工程3处。
4.3.6 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目标
一是继续封闭超采的地下水源,“十三五”期间对已封闭的地下水源可作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的,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护。
二是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三是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严格按照我市水功能区纳污能力限排指标进行入河污染物量的控制,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2020年我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4.3.7 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目标
我市计划“十三五”期间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小流域84条,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1500km2,治理生态河道1418km。通过规划项目的实施从而达到减少水土流失、提高水土流失治理度、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程度、减少土壤侵蚀量、增加林草植被覆盖率。
4.3.8 水库建设与管理目标
我市将继续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计划“十三五”期间对15座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消除病险水库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76座水库防汛报警系统建设。
4.3.9 水闸建设与管理目标
我市计划“十三五”期间完成44座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保证水闸安全运行,减少洪涝水害对我市民众经济造成损失。
4.3.10 移民后期扶持目标
解决水库移民出行难的问题,提高水库移民文化教育标准,逐步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计划“十三五”期间完成直补发放45909人,道路、河道治理、文化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工程等134处。
4.3.11 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全面建成水文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监测站网体系,基本形成水利应急管理体系、安全监督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质量技术监督体系,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水利信息网络和管理平台,建成一批水利基础数据库。
4.3.12 水利工程管理目标
一是水利工程管理。继续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市管水库和河道堤防维修养护经费,推进农村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建立和完善以抗旱和灌溉为主的乡村水利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水利非税征收使用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促进水利良性发展的投融资体制和机制。
二是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全面提升我市水利工程质量水平,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普遍增强,使广大群众对水利工程质量特别是民生水利工程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是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质量检测单位要按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开展质量检测工作,提高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能力,特别是市级和县级应具备一般检测能力水平。
4.3.13 水行业管理目标
一是基层水利服务组织建设。以提高县、乡、村水利管理和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十二五”期间建立的基层水利服务组织机构为基础,对全市现有水利站人员进行水利专业知识培训,对全市村级水管员和库管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二是水法规体系建设。强化水法规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完善地方水法规框架。
三是水利科技建设。为促进水利科技的发展,以完成的各类规划设计工作为基础,围绕水文水资源、防洪抗旱减灾、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水工结构与材料、江河治理、工程建设与管理、信息技术应用9个领域提出水利科技研究项目,使水利科技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每年引进和招聘水利专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专业人才,实施知识更新与业务能力提升工程。
4.3.14 水利改革目标
一是继续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水库和河道堤防维修养护经费,建立农村水利资产登记制度和维修养护管理机制,推进农村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
二是建立和完善以抗旱和灌溉为主的乡村水利服务体系。
三是进一步完善水利非税征收使用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促进水利良性发展的投融资体制和机制。
四是建立不同区域水生态补偿协商机制。
5 主要工作内容
5.1 基本资料收集与整理
5.1.1 地理位置
抚顺市位于辽宁省东部,距沈阳市45km,地理位置在东经123°39′~125°29′,北纬41°14′~42°29′之间,东邻吉林省的海龙、东丰、柳河、通化县,南连本溪市桓仁、本溪县,西与沈阳交界,北与铁岭、开原、西丰县毗邻。境内南北宽138km,东西长151km,总行政面积11272.1km2,占全省总面积的7.62%,其中市区面积713.3km2。截止2008年底全市总人口为223.2万人,其中城区为139.6万人,三县为83.6万人。
5.1.2 社会经济
据统计抚顺市2013年底总人口218万人,农业人口75.7万人,土地总面积11271.5km2,耕地面积212.3万亩,其中水田面积48.53万亩。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340.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1%。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94.6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794.8亿元,增长10.1%;第三产业增加值451.1亿元,增长7.9%。三次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59.3:33.7。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63922元,增长9.9%。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产值185.1亿元,增长4.8%。其中农业产值73.1亿元,增长5.4%;林业产值27亿元,增长5.7%;牧业产值53.6亿元,增长3.6%;渔业产值27.2亿元,增长4.6%;农林牧渔业产值4.2亿元,增长5.4%。全年实现粮食总产量66万吨;蔬菜及食用菌产量59.2万吨,增长26.6%;水果12.8万吨,增长9.4%,水产品产量1.6万吨,下降6.2%。全年猪出栏80.2万头,牛出栏13.7万头,羊出栏33.6万只,分别增长2.7%、1.8%、2.7%。肉类总产量18.4万吨,增长3.2%;蛋11.4万吨,增长0.6%,奶7万吨,增长10.2%。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为种植粮食、经济作物、开采当地自然资源和农民工外出打工等。种植粮食作物种类为水稻、玉米、大豆、高粱等。
5.2 水利发展现状
5.2.1 防洪抗旱减灾
5.2.1.1防洪工程体系现状
1.河流基本情况
抚顺市全市流域面积50 km2以上的河流共有87条,区域内总河长2511.83km。
2.河道整治工程
浑河抚顺段河道长度38.5km,两岸堤防总长约65km。城市防洪工程从1986年开始开工建设,截至2014年末,累计建成城市防洪堤51.39公里,剩余13.4km堤防尚未建设。在已建成51.39km堤防中,达标堤防43.19km,其余8.2km堤防需进一步完善。
汇入浑河的一级支流市管河道长度35.5km,两岸规划堤防长度71km,至2014年底,累计建成堤防40km,尚有31km多为自然河岸。
3.城市排涝及雨污分流情况
抚顺市全市排污及雨污分流情况包括,市辖区有人口140万,建成区面积607 km2。城市排水标准0.5年,污水厂1座,污水处理能力25万m3/d, 实际处理量23.77万m3/d。雨污分流面积比例15%,雨污分流长度比例27%。
5.2.1.2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情况
抚顺市共有水库116座,其中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7座,小(1)型水库46座,小(2)型水库62座。2007年,对全市水库进行了安全鉴定,安全鉴定结果:其中三类坝85座,二类坝15座。截止2014年年底,完成病险水库(三类坝)除险加固83座,竣工验收69座。2015年正在除险加固2座,年底完成竣工验收。
5.2.1.3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情况
抚顺市大中型水闸运用现状包括,市辖区中型及以上共有水闸2座,全部为大(2)型水闸,安全鉴定类别均为三类。其中抚顺市东洲区章党镇黑虎山拦河闸拟设置管理人员5人,实际设置管理人员5人。抚顺县共有水闸26座,其中中型水闸23座,目前病险水闸23座正在进行安全鉴定工作。新宾满族自治县共有水闸174座,其中大(2)型水闸11座,中型水闸163座,目前病险水闸16座,已完成安全鉴定。
5.2.1.4抗旱工程现状
抚顺市政府及水利系统十分重视抗旱工程及管护,抗旱工程可分为抗旱蓄水工程、抗旱引水工程、抗旱提水工程以及抗旱水井工程。
抚顺市现有抗旱蓄水工程440座,现状供水能力可达12899.9万m3;其中中型蓄水工程5座,现状供水能力可达3433.13万m3;小型蓄水工程126座,现状供水能力可达8564.75万m3;塘坝工程136座,现状供水能力可达660.31万m3;方塘工程173座,现状供水能力可达241.67万m3。
抚顺市全市现有抗旱引水工程587座,现状供水能力可达19037.8124万m3;其中中型引水工程2座,引水规模为84.24m3/s,现状供水能力可达84.24万m3;小型引水工程584座,引水规模为47979.8824m3/s,现状供水能力可达18606.8124万m3。
抚顺市全市现有抗旱提水工程72座,全部为小型提水工程,提水规模为2.9925 m3/s,现状供水能力可达2474.14万m3。
抚顺市全市现有抗旱水井工程34689眼,全部为浅层地下水井,配套机电井数2063眼。
5.2.1.5防洪抗旱减灾非工程措施建设情况
1.水文水情测报系统建设
抚顺市区现有国家基本水文站2处,一处为抚顺水文站,地处顺城区永安桥北,主要控制浑河干流,属国家重点水文站;另一处为东洲水文站,地处东洲区东洲大街,主要控制东洲河,属区域代表站。市区还有地下水监测站2处,水质监测断面4处,各类水情报汛站8处。其中,降水量报汛已全部实现自动遥测。
2.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发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部门协作的原则。
市县(区)建立由市、县(区)长为总指挥,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组成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部在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令、制定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统一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
乡村两级机构,建立由有关部门(人员),人民武装部(民兵组织)负责人组成,由主要领导担任指挥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令、组织当地群众参加防汛抗洪、抗旱救灾一线工作。
各有关部门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部门协作和本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
各重点防汛、抗旱单位建立由有关人员组成,主要领导负责的防汛抗旱机构、负责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令、做好本单位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向上级汇报雨、水情和汛情险情,组织本单位人员抗洪抢险等工作。
市县(区)、乡(镇)、村四级防汛抗旱组织机构上、下联动、信息沟通。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和部门协作。形成我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体系。
目前我市现有网络建设方面:PC服务器一台,交换机2台,路由器2台,网络专线1条。集成设备专用机房1处,UPS电源1个,会商室1处,稳压保护器1台,避雷设备1套,数据汇集平台有部分设备。水雨情业务应用系统,防汛业务应用系统。
3.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根据省《市、县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大纲》抚顺市共完成《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7个、《防御洪水应急预案》6个、《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2个、《抚顺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3个、《抚顺市城市抗旱应急预案》1个、《抗旱预案》1个、《重点病险工程应急抢险预案》3个。
4.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
目前检测系统建设完成简易雨量站10台,自动雨量站6台,自动水位站7台,多要素气象站3台。县级监预警平台,预警设备一台套,县、乡级视频会议系统16套,乡、村级预警设备38台套。
抚顺市实行防汛抗旱统一管理,防汛抗旱办公人员在岗27人,年龄结构较年轻化,年龄大部分在35~50岁之间。技术能力普遍较高,拥有高级职称5人,拥有中级职称14人,拥有初级及初级以下职称8人。网络通信设施较好,设有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投影显示设备,服务器4台,基本可以满足防汛抗旱信息的快速准确的报送与处理。
5.2.2 水资源开发利用
5.2.2.1水资源量
全市水资源量计算面积为11272.1km2,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304000万m³、地下水资源量为75040万m³,地下水可开采量为19450万m³,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为72940万m³,故水资源总量为306100万m³。总人口214万人,耕地面积126万亩,人均水资源量为1428m³/人,亩均水资源量为2434m³/亩。
5.2.2.2现状供、用水量
据2010年《水资源公报》统计地表水资源量为304000万m³、地下水资源量为75040万m³,地下水可开采量为19450万m³,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为72940万m³,故水资源总量为306100万m³。抚顺市总人口214万人,耕地面积126万亩,人均水资源量为1428 m³/人,亩均水资源量为2434m³/亩。现状蓄水工程供水能力可达到60606万m3,实际供水量仅为48683万m3,其中生活实际供水1629万m3、工业实际供水995万m3,农业实际供水886万m3。现状引水工程供水能力可达到21142万m3,实际供水量为20129万m3,利用率达95%。现状提水工程供水能力可达到7333万m3,实际供水量为5596万m3,利用率达76%。现状地下水源供水工程供水能力可达到4406万m3,实际供水量为4769万m3。城市、县城及县级以上开发区供水工程设计取水能力为130.67万m3/d,现状取水能力达到103.51万m3/d,超过设计取水能力,实际取水量为77.53m3/d。非常规水源年利用量为754 m3,全部用做工业用水。
据调查统计抚顺市2010年总用水量为74911万m3,其中地下水总用水量为3661万m3。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为28002万m3,农林牧副渔用水量为1051万m3,工业用水量21648万m3,生产用水量4552万m3,生活用水9851万m3,生态用水2791万m3。抚顺水资源总体供水量大于需求量。
5.2.2.3现状用水效率调查
用水效率是水资源利用中的核心要素,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生产力、经济结构和节水水平的综合反映。用水效率的不断提高是个积极的信号,标志着水资源利用正朝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运行。抚顺市农田灌溉用水定额为800m³/亩,灌溉水有效利用效率在50%左右。农田灌溉取水量偏大,用水效率低、浪费大,渠道节水灌溉设施不完善,损失较大。
工业规模以上用水定额85m³/万元,用水效率95%左右,抚顺大部分工业都有循环水系统,水重复利用率达95%,重复利用率较高。
5.2.3 农村水利设施建设
抚顺市全市共有农村饮水工程1848处,涉及8个县区49个乡镇618个行政村1915个自然村屯的86.19万农村人口。
抚顺市全市共有中型灌区9个,分别为浑河灌区、柳河灌区、清河灌区、柴河灌区、红升灌区、腰堡灌区、英守灌区、虎台灌区、前甸灌区,小型泵站89座,塘坝191座,方塘302座,拦河闸坝490座,水源井714眼,防渗渠道636公里。设计灌溉面积70.59万亩,有效灌溉面积55.6万亩,实际灌溉面积54.4万亩。节水灌溉面积24.82万亩,其中喷灌3.87万亩,微灌3.76万亩,渠道防渗17.19万亩。
5.2.4水环境治理现状
5.2.4.1水环境现状
1.地表水功能区
抚顺市全市共有苏子河等九处水功能区:红河清原源头水保护区、太子河新宾源头水保护区、苏子河双庙子过渡区、苏子河永陵镇过渡区、苏子河北茶棚饮用水源区农业用水区、苏子河下元饮用水源区农业用水区、苏子河木奇饮用水源区农业用水区、苏子河支流新宾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太子河支流新宾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
九处水功能区多年处于平水期,由‘辽宁省水环境监测中心抚顺分中心’进行水质监测,其中:红河清原源头水保护区、太子河新宾源头水保护区、苏子河北茶棚饮用水源区农业用水区、苏子河木奇饮用水源区农业用水区,四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其余五处处于不达标状态,主要影响水质的为氨氮。
2.入河排污口
抚顺市全市入河排污口共计51处,抚顺市辖区入河排污口共10个,抚顺县入河排污口共6个,新宾县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共31个,清原县入河排污口共4个。废污水入河量为14724.71万t/a。主要污染物入河量为:COD总量为16927.12t/a、氨氮总量为733.10 t/a、总磷量为89.17 t/a、总氮量为105.85 t/a。
5.2.4.2城镇和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
抚顺市全市城镇和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共计9处,设计处理能力43.75万t/d。
5.2.5 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
5.2.5.1流域综合治理
抚顺市水土保持规划区土地总面积741879.67km2,水土流失面积153831.08k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82453.80km2,占总面积11.11%。其中,梯田49.5km2,水保林26047.06km2,经济林1260.52 km2,封禁治理52055.92km2,种草26.70 km2,蚕场改造316.9 km2,沟头防护13.09 km2,小河道整治166.23km,蓄水池14座,谷坊829座,塘坝2730座,作业路65.8km。
5.2.5.2城市水土保持
抚顺市城区总面积34135.25km2。城市水土流失面积6470.03km2,侵蚀面积占总面积的18.95%。城市水土流失类型分为人为侵蚀和自然侵蚀。其中,人为侵蚀面积为6078.18km2,侵蚀模数为1800t/km2.a;自然侵蚀面积393.51km2,侵蚀模数为1100t/km2.a。城市水土保持现状现有护坡工程53.24km2,排水工程70.8km,城市河道治理32.8km,造林117.91 km2,种草23.9 km2,人均绿地占有面积为4.15m2/人。
5.2.5.3矿区水土保持
抚顺市全市矿区水土保持,现有矿点173座,涉及矿种4个,即粘土类23座,石矿类70座,煤矿类10座,金属类71座。现已有55个矿点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矿区排岩总量为3004.15万m³,年排弃总量195.04万m³。水土流失总面积为1630.94 km2,年水土流失量为13.25万t,其中,采场面积561.08km2,排岩场面积470.13km2,尾矿库面面积435.16km2,道路面积252.84km2,厂区面积217.77km2。
5.2.5.4水土保持预防保护
“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是新《水土保持法》强化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也是建国以来水土保持工作经验教训的总结。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水土保持法》颁布以来,通过提高认识,我市的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作有了质的飞跃,由过去单纯抓治理逐步向以预防为主的方向转变,从根本上扭转“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
1.重点防治区划分
为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1998年发布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辽政发[1998]48号),公告将全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为三个区域: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随着新《水土保持法》的颁布与施行,目前我省正在进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重新划分,拟按省、市、县三级分别划分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抚顺市为贯彻落实该精神,对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东洲区的章党乡、兰山乡、顺城区会元乡、太子河流域划分为重点预防区。将东洲区哈达乡、碾盘乡及市辖区的城区划分为重点监督区。将富尔江流域和苏子河流域、新抚区的千金乡,望花区的塔峪镇划分为重点治理区。
2.加强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
多年来,为了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我市始终坚持以“三个面向”为主线,即面向相关职能部门,面向广大群众,面向开发建设单位,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平面等媒体,采取文艺宣传、科普推广、典型推动等多种方式,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5.2.5.5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抚顺市全市目前共有宣传执法队伍16个,监督管理人员60人,配备车辆8辆,小型仪器80余个,标志牌365个,宣传碑56个。
5.2.5.6开发建设项目管理
随着贯彻《水土保持法》的深入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环境越来越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量逐年攀升。目前抚顺市全市共有矿点173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数量55个,方案编报率为31.79%。
5.2.5.7生态修复
为充分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抚顺市全市生态修复内容包括有市辖区通过封禁治理措施和辅助性措施进行生态修复。封禁治理措施主要是对疏幼林地进行了封育,共封育疏幼林地4787.00km2。辅助性措施为生态修复标志牌、生态修复宣传碑等措施,生态修复标志牌68个,生态修复宣传碑17个。在减轻对群众对山林依靠程度的同时,提高了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也为实现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减轻水土流失创造了条件。
5.2.6 农村水电建设
抚顺市现有水电站20座,共有53台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7475kw,保证出力28182k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为15040万kw.h,近三年平均发电量3425万kw.h。
5.2.7 水库移民扶持
5.2.7.1基本资料收集
抚顺市涉及移民384个村,总人数448029人,移民户数14570人,移民人数45946人。
5.2.7.2移民安置
抚顺市共安置移民14570户, 移民人口45946人,总投资17020.97万元,其中移民资金10396.56万元。
5.2.7.3移民后期扶持工程
根据“44号”文件精神,直补资金是对原迁移民每人每年按600元标准扶持。抚顺市现状项目涉及移民村384个,移民户14570户,移民人口45946人,资金10396.56万元。
5.2.8行业保障设施建设
5.2.8.1 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
1.组织机构建设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发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部门协作的原则。
市县(区)建立由市、县(区)长为总指挥,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组成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部在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令、制定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统一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
乡村两级机构,建立由有关部门(人员),人民武装部(民兵组织)负责人组成,由主要领导担任指挥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令、组织当地群众参加防汛抗洪、抗旱救灾一线工作。
各有关部门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部门协作和本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
各重点防汛、抗旱单位建立由有关人员组成,主要领导负责的防汛抗旱机构、负责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令、做好本单位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向上级汇报雨、水情和汛情险情,组织本单位人员抗洪抢险等工作。
市县(区)、乡(镇)、村四级防汛抗旱组织机构上、下联动、信息沟通。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和部门协作。形成我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体系。
2.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设施建设
目前我市现有网络建设方面:PC服务器一台,交换机2台,路由器2台,网络专线1条。集成设备专用机房1处,UPS电源1个,会商室1处,稳压保护器1台,避雷设备1套,数据汇集平台有部分设备。
5.2.8.2水文水情测报系统建设
抚顺市区现有国家基本水文站2处,一处为抚顺水文站,地处顺城区永安桥北,主要控制浑河干流,属国家重点水文站;另一处为东洲水文站,地处东洲区东洲大街,主要控制东洲河,属区域代表站。市区还有地下水监测站2处,水质监测断面4处,各类水情报汛站8处。
5.2.8.3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
目前监测系统建设完成简易雨量站10台,自动雨量站6台,自动水位站7台,多要素气象站3台。县级监预警平台,预警设备一台套,县、乡级视频会议系统16套,乡、村级预警设备38台套。
5.2.8.4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
我市共建设坡面径流观测场4处,随着坡面径流观测场的启动,将会给水土保持监测、监督、管理与决策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
5.3 “十二五”规划实施评估及预测
5.3.1 “十二五”规划实施评估
“十二五”期间我市完成重点水利项目总投资275668.8万元,其中至2014年底已完成投资128829.44万元,预计“十二五”末完成投资251307.85
万元,2015年以后投资24360.95万元。
5.3.1.1 防洪减灾工程
“十二五”期间我市防洪减灾工程总投资132833.4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江大河大湖治理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山洪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防洪非工程措施、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病险水闸加固工程等。
1.城市段河道治理项目:完成项目10项,项目总投资3337.21万元。主要治理内容包括:新建堤防10.465km,生物防护2.35 km。
2.大江大河大湖治理项目:完成项目15项,项目总投资45550.43万元。主要治理内容包括:治理河道11.75km,新建堤防43 km,生物防护11.18 km,穿堤管涵11处;桥6座(大桥1座,漫水桥5座),河道清理10.4 km。
3.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完成项目33项,项目总投资69993.75万元。其中流域面积200~3000 km2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7项,项目总投资30684.77万元,主要治理内容包括治理河长187.45 km;新建护岸113.31km,清淤76.31km,其他江河治理项目(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重点县)16项,项目总投资39308.98万元,主要治理内容包括治理河长342.21 km,河道清淤疏浚203.46 km,清理侵占河道岸坡废弃物348345.02吨,清理占河弃料16.23万立方米,岸坡整治264.76 km,生态修复410.25 km。
4.山洪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完成项目1项,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治理内容包括新建提防6.93 km,疏浚河道5.4 km。
5.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十二五”期间,完成58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批复总投资12952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1292万元。
5.3.1.2 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城乡供水保障工程
“十二五”期间我市抗旱水源工程共建设抗旱井36眼,总投资175万元。
5.3.1.3 农田水利工程
“十二五”期间我市共完成农田水利工程投资41493万元。主要包括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投资6000万元,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5.86万亩;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投资5800万元,改善灌溉面积6.44万亩;节水灌溉投资15246万元,改善灌溉面积18.32万亩;小型泵站更新改造投资1910万元,改善灌溉面积3万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投资4929万元,改善灌溉面积8万亩;农村水利工程恢复投资4470万元,改善灌溉面积7.2万亩;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资3138万元。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4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4个,小型泵站更新改造79座,新建及改造塘坝37座、方塘64座、拦河闸坝128座、水源井147眼,修建防渗渠道516.97km。
5.3.1.4 农村饮水工程
“十二五”期间我市农村饮水工程投资15407万元,项目包括新建或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898处,解决30.6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5.3.1.5 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工程
“十二五”期间我市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工程总投资13216.96万元,包括对清原县、新宾县、东洲区及抚顺县等4个县区水土流失治理投资6482.9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33条小流域,治理面积270.78 km2;对新宾县、抚顺县河道生态建设投资673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生态治理136.6 km。
5.3.1.6 农村水电工程
“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农村水电站1座(姚家山电站),总投资40052.61万元;改造1座(虎台电站),总投资133万元。
5.3.1.7 水库移民工程
“十二五”期间共完成水库移民直扶9448.7万元,项扶22909.17万元。
5.3.2 “十二五”期末预测
“十二五”规划期限为2011年~2015年,本次规划现状水平年为2013年。至2014年底已完成投资128829.44万元,预计“十二五”末完成投资251307.85万元,2015年以后投资24360.95万元。
5.3.3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面临的新形势
我市在“十二五”期间水利工程建设中取得了重大成绩,但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水利发展仍面临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我市现状河道防洪减灾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但还存在薄弱环节,尤其一些河流还存在险工险段、沙基沙堤等防洪隐患。尤其中小河流防洪标准普遍偏低,工程措施相对滞后。
二是局部地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还有待建设。
三是部分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城乡供水保障工程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是农村饮水工程还需要进一步建设,尚有部分地区饮水安全问题需要解决。
五是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六是重点地区河道生态建设、农村水电建设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七是水库移民直补及移民安置区工程建设仍需要继续进行。
5.4 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任务
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从水利支撑和保障国家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经济发展转变,改善民生和建设生态抚顺的需要出发,针对我市水利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全面提升水利的支撑和保证能力,合理研究确定。我市“十三五”期间水利规划的任务主要分为防洪减灾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工程、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工程、行业保障等八个方面。
5.4.1防洪减灾工程
进一步完善我市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加强大江大河干流重点河段防洪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及其它江河治理工作。系统的、逐河的推进河道防洪治理工作,提高防御洪水能力,修复河湖生态环境;继续加快山洪灾害易发区山洪沟治理及逃避险工程措施建设,加大山洪灾害防治力度,基本建成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健全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系足部加强防汛指挥系统及应急通信建设及中小水库防汛报警通信系统建设,完善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做好水库、水闸的安全鉴定工作,合理安排规划内需进行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作。
5.4.2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城乡供水保障工程
加强重点水源工程和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重点输水工程、重点输水工程供水配套,保障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供水安全。
5.4.3农田水利工程
加快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加强灌区末级渠系、田间工程配套建设;加强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提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平,大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河塘整治与水系连通项目建设。
5.4.4农村饮水工程
解决因各种客观原因新出现的部分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对已建饮水工程进行达标改造建设;全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总体水平,使广大农村居民喝上更加方便、稳定和安全的饮用水。
5.4.5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工程
积极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继续加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抓好市级财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等;通过退耕还湖还湿、封育保护、水源涵养等措施,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重要水源地、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保护区以及不同区域河湖保护;综合运用截污治污、河湖清淤、生物控制、生态调度、自然修复等措施,推进生态脆弱河湖的生态修复建设。
5.4.6农村水电工程
科学推进水电项目建设、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重点河流水能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实施,因地制宜的推动现有水利枢纽工程的水能资源再开发利用。
5.4.7水库移民
继续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力度,确保水库移民长期持续受益,生活不断改善。应明确规划在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内的所有项目和受益人群,包括基本口粮田建设及水利设施配套项目,饮水、交通、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规划、生产开发项目等。
5.4.8行业保障
5.4.8.1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科学推进水文、水资源监控站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水文、水资源监测、预报和实验检测能力。
5.4.8.2加强水利规划和基础工作
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围绕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切实加快水利前期论证工作,合理确定工程建设方案,做好前期项目储备;加强水安全战略问题研究,在节约用水、水生态修复和保护、水治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水利重大问题研究。
5.4.8.3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吸引高素质人才参与水利建设与管理,实施水利人才开发工程,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全面开展水利职工教育培训,尤其是基层水利队伍人才培养。
5.4.8.4加强基层水利行业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基层防汛抗旱、灌溉排水、农村供水、水土保持等专业化服务组织,构建完善的基层水利专业化服务体系。
6 规划项目及投资
6.1 规划项目及投资计划
“十三五”期间我市规划重点水利项目总投资625631.7万元。水利规划的任务主要分为防洪减灾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工程、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工程、行业保障等八个方面。
6.1.1防洪减灾工程
“十三五”期间我市防洪减灾工程总投资283211.66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江大河大湖治理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山洪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防洪非工程措施、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病险水闸加固工程等。
6.1.1.1大江大河大湖治理
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工程规划总投资27200万元。包括大江大河干流重点河段防洪工程及跨界河流整治工程。
1.大江大河干流重点河段防洪工程:
建设内容为清原县清河治理工程,新建堤防28km,河道疏浚41.5km。投资10400万元。
2.跨界河流整治:
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治理河长60km。投资16800万元;
6.1.1.2中小河流治理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规划总投资209468万元。包括流域面积200~3000km2及其他江河治理工程。
1.流域面积200~3000km2中小河流治理:
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治理河长143.85km,新建堤防460.2km,清淤疏浚等653.9km,河道生物防护8km。投资117309.5万元。
2.其他江河治理:
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治理河长530.49km,新建河道堤防及防护73.53km,生物护岸122km,石笼护脚50km,清淤疏浚60.6km,封育围栏40km,宣传牌20个。投资92158.5万元。
6.1.1.3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建设内容为清原县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河长53.0km,采取清淤及工程措施,岸坎防护长63.5km。投资5150万元。
6.1.1.4防洪非工程措施
防洪非工程措施规划总投资2260万元。包括防汛指挥系统及应急通信建设和中小水库防汛报警通信系统建设。
1.防汛指挥系统及应急通信建设:
建设内容为23个乡镇应急通信系统建设。投资1500万元。
2.中小水库防汛报警通信系统建设:
建设内容为76座水库防汛报警系统建设。投资760万元。
6.1.1.5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建设内容包括15座水库大坝加高培厚,前坝坡块石护坡,新建排水体,坝顶增设路肩石及泥结石路面,新建溢洪道,输水洞维修。投资4480万元。
6.1.1.6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内容为44座水闸除险加固。投资34653.66万元。
6.1.2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城乡供水保障工程
“十三五”期间我市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城乡供水保障工程总投资43593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重点水源工程及抗旱水源工程。
6.1.2.1重点水源工程
重点水源工程规划总投资38500万元。包括中型水库及小型水源工程。
1.中型水库:
建设内容为清原县红河水库第二水源工程维修改造,对红河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处理,铺设供水管线至县水厂。投资30000万元。
2.小型水源工程:
建设内容为新宾县新建岗山水库一座,总库容358.35万m3。投资8500万元。
6.1.2.2抗旱水源工程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546眼抗旱井,机电设备20套。投资5093万元。
6.1.3农田水利工程
“十三五”期间我市农田水利工程总投资79073.4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农村河塘整治与水系连通建设工程。
6.1.3.1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渠道217km,改造渠道51km,钢筋混凝土板衬砌、渠道U型槽防渗工程。投资10173万元。
6.1.3.2节水灌溉增效示范
建设内容为改善灌溉面积11.81万亩。投资17319.5万元。
6.1.3.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建设内容包括修建防渗渠81.6km,拦河闸64座,机电井20眼,新建塘坝123座,维修塘坝17座,新建方塘134座,维修方糖18座,渠首20个,新建生产桥4座,新建生产路4条1.35km。投资49280.95万元。
6.1.3.4农村河塘整治与水系连通
建设内容为东洲区整治小河道24条、小河塘治理38座。总投资2300万元。
6.1.4农村饮水工程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或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984处,解决47.16万人口安全饮水问题。投资37505.25万元。
6.1.5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工程
“十三五”期间我市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工程总投资93239.84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文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监测设施建设、小水电建设工程、河道生态建设工程。
6.1.5.1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
建设内容包括治理84条小流域,治理面积13004.33km2。投资27071.89万元。
6.1.5.2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建设内容为新宾县大伙房水源保护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1500km2,其中封育治理1100km2、经济林400km2、竹节壕工程1km,农田防护工程4.9km,田间作业路3.9km,排水沟2km,谷坊10座。总投资794.61万元。
6.1.5.3水文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监测设施建设
建设内容为抚顺县水土保持监测日常管理费用。投资75万元。
6.1.5.4小水电建设
建设内容包括清原县沈阳天源能源有限公司改造工程,清原县苍石电站维修改造工程。投资3868万元。
6.1.5.5河道生态建设
建设内容包括治理生态河道1418km。投资61430.34万元。
6.1.6农村水电工程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胜利水电站、占贝电站及维修腰堡电站。投资27737.5万元。
6.1.7水库移民
“十三五”期间我市水库移民工程总投资60911.02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移民直补及移民工程。
6.1.7.1移民直补
建设内容包括直补发放45909人。投资12838.98万元。
6.1.7.2移民工程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河道治理、文化、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工程等134处。投资48072.04万元。
6.1.8行业保障
建设内容为顺城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新建3个乡镇水利站。投资360万元。
6.2 资金筹措方案
规划总投资625631.72万元,至2015年底完成投资14984.13万元,“十三五”投资计划合计584983.2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11924.38万元,地方投资273010.80万元,贷款48.00万元。2021年以后投资25664.4万元。如下表:
表6-1 资金筹集方案 单位:(万元)
总投资 | 至2015年底完成投资 | “十三五”投资计划 | 2021年以后投资 | ||||
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市县自筹 | 贷款 | |||
625631.72 | 14984.13 | 584983.20 | 311924.38 | 197935.6 | 75075.20 | 48.00 | 25664.40 |
7 规划实施效果及保障措施
7.1 规划实施效果分析
7.1.1社会效益分析
本次规划的建设项目,是合理利用开发水资源的措施,本规划的建设项目主要表现在拦蓄地表水资源和开发浅层地下水资源方面,为种植业灌溉提供水源。虽然在工程施工中,可能暂时破坏了地表土层,造成水土流失,但工程竣工后,又保护了被破坏的地表层,起到了保水、保土的作用。在水田灌溉时有一部分水是渗入地下、补充了地下水。蓄水工程的建设,还能起到改善局地小气侯的作用,项目施工中的“三废”,也会随着工程的竣工而消失,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对环境、生态造成不利影响。
7.1.1.1防洪抗旱工程
中小河流工程治理采用生物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接合的生态治河型式,是在确保河道防洪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以生物措施为主的综合治理手段,兼顾防洪、生态、经济等多重效益,建设科学的生物防护体系,维护河道健康生态。全面提高河道防洪能力、有效遏制沙尘,改善水质,美化环境,恢复和维护河道生态,使河流成为水清、草绿、林茂的绿色通道,达到人水和谐的新型生态环境。
防汛抗旱工程立足市辖区的地理和气候实际,坚持当前与长远结合,防汛与抗旱并举,生态与民生同行,兴利与除害同步,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坚持把解决“旱能浇、涝能排、建设吨粮田”问题作为农田水利建设的主攻方向,把“促供给、防污染、供水保安全”作为民生水利建设的根本要求,逐步推进,务求实效。
7.1.1.2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城乡供水保障工程
水库、水闸等水利建设的建设项目,是合理利用开发水资源的一项措施,可以在枯水季节河道来水量小于河道生态基流时开闸放水,满足河道内最低生态基流。
7.1.1.3农田水利工程
灌区骨干工程改造后,将当地地表径流水、地下水、过境水合理调蓄,既能使地下水得到补给,改善地下水条件,增加地下水储量,又能使土壤水份良性循环,改善土壤的水、肥、气、热的状况,改善了土壤的环境状况。
灌区内河道平常流量小,遇到干旱河道干涸。灌区内骨干工程配套改造后,灌溉有退水,增加土壤含水量,增加地下水储量,为植树造林创造条件,河道两岸可以种树绿化,既提高森林覆盖面积,又美化环境。
总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后,水资源重新分配,旱涝不均自然状况将得到改善,充分利用当地水资源,可改良土壤,美化环境,不仅农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也使自然生态环境得以良性循环。
通过节水增粮行动的实施,增强了项目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提高作物生长条件,控制土地盐碱化,改变了土壤的有机质含量,增加了土壤的含水性,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减少了自然灾害的发生机率。
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使项目区内土地实现旱涝保收提高了保障,而且有效避免出现深层渗漏,减少土壤养份流失,有助于改善土壤结构,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为项目区生态环境向良性、健康、循环发展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7.1.1.4农村饮水工程
市辖区2015-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解决了数十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解决了缺水群众最突出的困难,有益群众的身心健康,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饮水工程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弊少利多,利大于弊。是一项既有工程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又有良好的生态效益的德政工程。
7.1.1.5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工程
规划区治理前生态环境敏感且脆弱,多年来受地形、气候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和人为因素的破坏,生态环境恶劣,自然灾害频繁,对自然生态系统产生了不良影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缓慢。本次综合治理规划的实施,可进一步控制规划区的水土流失,促进生态环境的提高,使规划区资源可持续利用得到保护。通过水土保持建设,生态环境将有明显改善。林草面积的增加,有效地减少地表径流和土壤冲刷量,提高了土地生产力,促进了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7.1.1.6农村水电工程
农村水电及电气化的建设,对促进贫困山区和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巨大作用。促进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快了河流的综合治理,改善了农业和农村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同时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还为贫困山区、老少边穷地区造就了一大批建设与管理人才。
7.1.1.7移民工程
规划项目实施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村容村貌得到大幅度的改变,保护了土地不被洪水冲刷,土壤侵蚀大大降低,减少了水土流失,河道淤积得到改善。达到山变绿了、水变清了,人民的生活环境美化了、极大提高了人民的生活质量。
7.1.2经济效益分析
7.1.2.1防汛抗旱工程
中小河流工程规划的措施带动农业机械化,乡村电气化,水利工程效益化,生活水平现代化等等一系列的水平提高化,给人们生活水平带来巨大的效益。大大促进了人与社会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
从防汛方面看,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从抗旱方面看,保障粮食增收,使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
7.1.2.2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城乡供水保障工程
随着水库、水闸工程的不断完善,增强了我市的防洪抗旱的能力,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带动该地区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项目实施后,由于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可大力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及产业化进程,为农村经济腾飞创造了有利条件。另外改善了缺水地区地区供水条件,提高了农业、乡镇企业用水保证率,从而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促进当地社会文明、经济发展、对社会稳定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
7.1.2.3农田水利工程
1.水利骨干工程的建成,可抗御农业自然灾害
灌区自然灾害频繁,主要是旱灾,旱灾有早春旱、夏旱,旱灾又以春旱为多见,项目区水利设施的配套完善后,增强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使灌区耕地可完全免受旱灾的威胁,成为高产稳产高效农田。
2.带动本地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该项目配套改造后,不仅可以充分灌溉农田,减少旱灾损失,使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而且可带动林、牧、副、渔业发展,促进乡镇企业发展,增加农村劳力人口就业机会,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通过节水增粮行动的实施,增加了单位产田粮食产量,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项目区内的农业生产条件,改变了当地农民靠天吃饭的种植观念,同时提高了当地农民对科学种田、合理开发水资源、节水灌溉技术的思想意识。
随着粮食质量与产量的提高,农民经济收入将不断增加,提高了农民耕种土地的积极性,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有了更高的保证。这不仅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生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还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强了粮食商品的竞争力,使农业经济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7.1.2.4农村饮水工程
通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提高了农村人口生活质量、健康水平以及当地的生产力水平,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1.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项目区大部分地区由于缺水严重,据水利部门不完全统计,缺水地区群众抢水源而引起的水事纠纷案,缺水是造成农村不安定团结的因素,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2.树立了党在人民群众以上中的形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缺水地区的人民群众时时刻刻盼望着能够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市辖区地方政府多年来虽加大了投入力度,但由于地方财政极度困难,导致农村饮水困难日益严重,造成党群、干群关系有时在极少数地方不相协调,加大了农村基层工作开展的难度,降低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威望。这次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是党中央和人民政府急群众所急,需群众所需而实施的一项德政工程,解决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使贫困地区人民群众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树立了党和人民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新形象,密切了党群和干群的关系。
3.拉动了地方经济,促进地方的经济发展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不仅节省了贫困地区缺水人口因背水、挑水而耗费的工日,降低了他们的劳动强度,而且还刺激了地方经济,为地方经济找到了新的增长点。饮水工程的实施,拉动相关产业如物资、建材等行业,为物资、建材等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扩大了内需,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税收入,为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拓展了空间。
4.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为缺水地区的缺水人口提供了卫生的生活用水,减少了缺水人口因饮用不洁净的水源而引起的肠胃性等疾病,减少了因缺少生活卫生用水而引起的皮肤传染性疾病,减少了医药支出,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5.改善生态环境,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奠定了基础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实施,为本地区统一开发、合理利用水资源提供了契机,本着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注重效益的原则,既解决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又杜绝了乱开发水资源而导致的水土流失和水污染,是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饱受缺水之苦的农民会倍加珍惜水资源,自觉地保护自然植被,种树种草、涵养水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7.1.2.5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工程
经过各项措施的实施和开发治理,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加快了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保障了人民生活、经济与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和谐发展。
1.固土保水,涵养水土。各项措施的实施,可有效控制土壤侵蚀,增加土壤水分储存。植被面积增加,变水分无效蒸发为有效蒸腾,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保护了土地肥力,提高了土壤水分和土地生产能力,增强了全市的抗旱能力。由于减少了水、肥、土的流失,从而增加当地农、林、牧的各项收益。
2.减少产沙量及河川泥沙量。各项措施的实施,可大大降低土壤侵蚀模数,减少泥沙径流量,有效地调节了河川径流,降低了泥沙含量,从而减轻了泥沙淤积对下游河道、水库及其它水利工程的危害,减轻对周边乡镇的威胁,延长工程的使用寿命,减轻了洪涝灾害给当地造成的损失。
3.促进规划区所在地区可持续发展。治理措施的实施,可使生态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旅游业特色农业等性行业的巨大潜力得到挖掘,增加经济收入,促进可持续发展。
4.土地利用结构得以优化,增加了粮食,经济作物,农业产值迅速提高,从而带动并促进其它产业的发展,拓宽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门路,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加快了规划区由传统封闭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进程,同时也促进了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从而全面推动了全市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
7.1.2.6农村水电工程
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成为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以电气化带动工业化和城镇化,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同时还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
7.1.2.7移民工程
通过规划项目实施,可解决规划范围内部分移民和原住民的行路难、吃水难、就医难,改善部分移民和原住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保护规划范围内的部分村屯及耕地的安全,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极大改善,移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生活水平达到了全市的平均水平,甚至有些地区超过了全市平均水平。对全市的经济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也解决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对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7.2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7.2.1做好科学规划及前期工作,指导水利建设
高度重视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根据新的时期国家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治水思路要求,紧紧抓住国家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机遇,认真分析和研究全市水利建设现状和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围绕项目抓发展,千方百计抓紧、抓实水利前期项目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争项目。近年来,我市全面研究和部署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在项目建设上高瞻远瞩、因地制宜、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好水利项目前期规划工作,并成立了前期项目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抓好督促、督办工作,而且还从全市范围内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前期项目的编写、论证、上报工作,为前期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领导保障。
二是研究政策定项目。在认真研究和吃透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前提下,瞄准国家水利投资方向,根据全市实际,做到统筹兼顾、科学规划,认真研究和分析前期项目,兼顾申报项目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按照避重就轻的原则,及时整理上报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和投资导向的水利项目。
三是追踪落实促项目。水利建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在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中,文山县认真走好项目的争取、落实、建设三步曲。力争规划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对于把握性较大可能争取上马的项目列为重中之重,在落实项目工作中更是不厌其烦,积极主动加强与上级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汇报力度,寻求上级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争取项目得以落实,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四是科学规划储项目。规划是指导全市水利建设的基础和龙头,做好规划工作事关水利工作的全局。
五是落实经费优项目。建立健全工作有效机制,积极争取前期工作项目资金来源,不断优化水利前期项目建设,夯实水利建设发展后劲。认真落实水利工作项目前期经费。
7.2.2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各级部门责任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以各级政府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工作责任制,逐级逐库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并在媒体上公布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为水利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7.2.3完善法规政策,强化执法监督
为更好保证我市的农田基本建设工程更好地发挥效益,必须要认真贯彻《水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依法管理好各项农建工程。按照《关于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新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兑现惩奖制度,实行档案化管理,逐步实现农建工程的项目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农建各项工程的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步伐,特别是确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管理的一些规章、制度和授权的约束力和权威性,应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要不断增强水利法制意识,树立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新观念,把我市的水利建设和管理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水利部门要善于运用法制的手段去组织水利建设、开展水利管理、维护水利权益、惩处危害水利设施的违法行为,确保水利建设与管理的顺利进行,实现农田水利工程的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管理、良性循环。
7.2.4建立稳定可靠的投入机制
创新投资体制,多渠道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通过争取中央、省投资,加大地方各级财政投入力度,政策融资,社会筹资,整合各部门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发动群众筹资投劳,吸引民营资本,接受社会捐资等途径,拓展农田水利建设的投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稳定增长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制。
统筹使用农村各类涉水资金。按照“统一规划、项目管理、渠道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以规划整合项目、以项目整合资金,提高涉水资金的使用效率。
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政府支持、民办公助”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大干农田水利的积极性、创造性。对跨村、跨乡的水利工程,按照乡镇协调、分村议事、联合申报、统一施工、分村管理资金和劳务、分村落实建设任务的程序和办法实施。农田水利建设中,要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有关规定。
鼓励和支持社会捐资办水利。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建设农村公益性水利基础设施给予优惠条件,大力提倡和鼓励社会捐资兴建公益性水利设施。
通过体制和机制的创新,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所有”的原则,大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运用市场机制,利用资源优势和优惠政策来吸引民间资金和社会实体兴建农田灌溉工程,走社会办水利,全民办水利的路子。
7.2.5加快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
一是建立创新的体制,为保证持续创新和高效创新提供组织保障。这种体制,要有利于综合各方面信息,有利于集中各方面的智慧,有利于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汇聚各方面专家、学者,对水利改革与发展的关键问题进行专门的深入的研究。二是建立创新的机制,营造人人想创新、议创新、搞创新的大好局面。在实际工作中,应把鼓励创新、引导创新与改革和完善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考核评比制度结合起来。在用人上,把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创新能力做为衡量干部的重要标准,在事关水利发展的关键领域,敢于大胆使用、优先提拔工作能力强、改革创新意识强的同志。在考核评比上,把创新能力、创新成果做为衡量工作实际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激励机制,对于在政策理论、战略研究、体制机制和科研技术前沿领域勇于创新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大力宣传,形成全员搞创新的强大合力。
7.2.6加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小型水利设施的管理,根据中央和省政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和研究,具体的做法如下:
1.切实抓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推进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工程所有权,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确保工程的有效运行。以农户自用为主的小、微型工程,归农户个人所有;对受益户较多的工程,由受益户组建用水合作组织,相关设施归用水合作组织所有;对政府补助形成的资产,归项目受益主体所有。积极探索管农村水利工程的形式,实行企业化动作经营。可采取允许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以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进行产权流转,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2.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积极推进水利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以农民用水户协会等基层群管组织自主管理为主的工程管理体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村群众自主管理水利工程和参与工程事务的积极性。十五期间建设的水利工程建成后有人管理,大大提高了水利工程的利用率,农田灌溉有了水源保证,增加了粮食产量,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7.2.7推进水利科技体系建设,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
近年来,我市在水利部党组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水利工作方针,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加深科技人才对水利水电事业科技创新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水利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把不断创新科技人才工作机制、管理机制,建设一支适应水利科技创新要求、综合素质高、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的一流科技人才队伍作为人才工作的重点,有力地推进了我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水利水电事业的快速发展。
7.2.8加强宣传和社会参与,共同实施
继续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全国城市水利宣传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深入宣传水利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公众的水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舆论监督,公开曝光浪费水、污染水的不良行为。加强水利科技培训,普及水利知识,提高全民素质。
请点击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