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6年水库大坝及水闸安全责任人和大中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的通知》要求,抚顺市已完成辖区内规模以上水闸安全责任人落实与公示工作,明确了每座水闸的地方政府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管理单位责任人,全面压实水闸安全运行和防汛管理责任。相关信息已在本地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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