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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三期路网及配套设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11-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编号:验收回执〔2021〕2号


报备申请单位

抚顺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

申请文号

/

公示网站及网址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zjj.fushun.gov.cn  

公示起止日期

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28日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抚顺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辽宁中泽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水行政主管部门

意见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抚顺市水务局

               2021年8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

高峰  13841389795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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