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关于修订辽宁省乡镇水利站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辽水农水﹝2015﹞121号)和《2021年“大禹杯(河湖湾长制)”竞赛考评方案》有关规定,市水务局组织清原县、新宾县、抚顺县水务局及东洲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了2021年度乡镇水利站年度绩效工作,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绩效考核结果附后)。
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7日起至12月13日止,公示期间对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市水务局农村水利水电科联系。
联系人:魏丹
联系电话:024-52420592
抚顺市水务局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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