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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评2021年抚顺市工程系列水利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相关事宜的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12-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抚顺市工程系列水利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定于2021年12月18日召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1年12月18日9:00报到

二、答辩地点

抚顺市水务局(顺城区临江东路21-2号楼A座10层)

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参评人员现场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辽事通健康码”(绿码)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④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未接种者应提供暂缓接种证明),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参评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①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查阅自己去过的城市和地区的疫情和最新疫情管控要求,充分了解当地对往返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和低风险地区人员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②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答辩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③答辩当天,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

④参评人员不配合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参评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参评人员务必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保持手机畅通。

 

 

 抚顺市水务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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