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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水务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7-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序号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依据

检查主体(含实施层级)

检查方式

备注



法律

行政
法规

地方性

法规

部委
规章

政府
规章




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检查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

《抚顺市水土保持条例》



抚顺市水务局

现场检查


2

取水许可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20167月2日修订)第四十八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办法》



《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抚顺市水务局

现场检查


3

用水计划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2016年7月2日修订)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辽宁省节约用水条例》



抚顺市水务局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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