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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建设大伙房水库坝下生态湿地人工湖的建议》 (204号)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9-04-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尹东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大伙房水库坝下生态湿地人工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目前,市民对河道生态景观要求越来越高,近年来,市水务局在河道治理过程中,力争在满足河道防洪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做好为后期建设生态景观河道提供基础保障。

    您提出的建设生态湿地人工湖项目,对于提高我市居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位于大伙房水库坝下,按照河道管理权限,浑河大伙房水库坝下至章党大桥段河道属大伙房水库管辖范围,所有河道建设项目归大伙房水库统一管理,市水务局对该段河道无管辖权。同时,该项目位于大伙房水库溢洪道下游,尚存在安全隐患。

    以目前实际情况,市水务局无力独自推进本项目实施,建议本项目由市政府牵头负责,市规划局、文体局、水务局等多家单位共同推进本项目实施。

    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和对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抚顺市水务局

2019年4月8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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