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都路西段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2026〕18号
| 煤都路西段改造工程 | |||
|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 |||
| 编号:验收回执〔2026〕18号 | |||
| 报备申请单位 |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露天矿 | 申请文号 | 抚矿集团东露地质工程函字〔2026〕4号 |
| 公示网站及网址 | 水土保持公式网,https://www.yanshougs100.com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30日 | ||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抚顺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辽宁省第十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 | ||
| 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 ||
| 抚顺市水务局 | |||
| 2026年9月21日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崔世哲 024-52429566 | ||
|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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