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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原县清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 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1-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清原县清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审批的请示》(清水文【2025】17号)收悉。2024年10月,辽宁省水利厅在抚顺市清原县召开《清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审查会议,并提出《清原县清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意见》(简称《审查意见》)。依据该《审查意见》,我局批复如下:

一、灌区概况

(一) 清河中型灌区位于清原县清河沿岸大孤家子镇和土口子乡范围内,灌区设计灌溉面积为 5.04 万亩,有效灌溉面积为5.04 万亩。

(二)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基本烈度小于VI度。

(三)基本同意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分析成果。

二、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清河灌区渠首工程年久失修,老化严重,受到冬季冻融破坏影响,拦河闸存在一定的破损,部分渠道渗漏严重、输水能力低,产生灌溉用水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同时灌区在信息化建设、用水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为适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确保粮食安全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实施清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是十分必要的。

三、灌区水量供需平衡及水质分析

基本同意清河灌区水土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成果。清河灌区为

地表水灌溉,经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在满足灌区内国民经济各部门用水需求基础上,农业灌溉用水能够得到保证。2025年灌区灌溉用水量小于灌区取水许可证指标,用水定额在《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DB21/T1237-2020)规定的范围内。灌区用水与水土资源条件是匹配的。

四、工程布置与工程设计

(一)工程规模、等级及设计标准

1.清河灌区设计灌溉面积 5.04 万亩,为中型灌区。

2.同意灌溉设计保证率为75%,设计排涝标准为 10 年一遇。

3.基本同意拦河闸工程等别为V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 5 级,设计洪水标准为 10 年一遇、洪峰流量为 109.19 立方米每秒,校核洪水标准为 20 年一遇、洪峰流量为 180.92 立方米每秒,合理使用年限为 30 年;基本同意渠道工程建筑物级别 5 级,合理使用年限为 20 年。

(二)主要建设内容

1.新建土口子乡治安村 2#拦河闸 1 处。

2.渠道衬砌及新建过路箱涵 15.601 千米,包括衬砌土口子乡拐磨沟村渠道 1.152 千米;衬砌荒地村渠道 0.649 千米;衬砌陈家沟村渠道 3.077 千米;衬砌大孤家镇河北村渠道 4.464 千米;衬砌王大堡村渠道 3.48 千米、新建过路箱涵 21 米,衬砌刘家沟村渠道 0.877 千米,衬砌兴隆台村渠道 1.866 千米。

3.新增量测水设施 5 套,包括土口子乡 3 套,大孤家子镇 1套,土口子乡治安村 2#拦河闸 1 套。

(三)渠首工程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布置及水文水利计算、结构计算,水闸正常蓄

水位为 367.70 米,基本同意水闸 10 年一遇设计洪水闸上水位为369.11 米、闸下水位为 368.80 米,20 年一遇校核洪水闸上水位为 369.70 米、闸下水位为 369.32 米。

土口子乡治安村 2#拦河闸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水闸顺水

流方向由堰体、消力池和海漫组成。

堰体与消力池为整体结构,顺水流方向总长 12.0 米。其中

堰体长 4.0 米,底板厚 0.5 米,挡水堰体厚度 0.8 米,顶高程为367.70 米,堰体上下游设有齿墙,齿墙厚度为 0.4 米,深 1.8米。堰体单宽 28.0 米,堰体上设 3 个泄砂孔,单个闸宽为 7.0米,挡水高度为 0.3 米。消力池顺水流方向长 8.0 米,池深 0.8米,底板厚 0.5 米,底板顶高程 366.90 米,尾坎顶高程为 367.40米。

海漫顺水流方向长 16.0 米,采用 0.5 米厚固滨石笼结构,顶高程 367.40 米,末端设 1.0 米高,1.5 米宽固滨石笼齿墙。海漫及齿墙下均设 0.15 米厚碎石垫层及土工布。

进水闸位于拦河闸左侧,进口尺寸为 1 米×1 米(内宽×内高),进水闸长 11.4 米,进水闸下新建 0.6 米×0.6 米(内宽×内高)预制钢筋混凝土矩形渠槽。

拦河闸上下游翼墙均为悬臂式钢筋混凝土挡土墙,翼墙顶宽0.3 米,迎水侧为直墙,总高度为 4.8 米,基础深 1.8 米,基础下设 0.1 米厚混凝土垫层,基础以上高度为 3.0 米,底宽 4.0 米,墙顶宽 0.3 米,基础底板厚度 0.3 米,墙趾长 1.2 米,墙趾端部高 0.3 米,墙趾根部高 0.5 米,墙蹱长 2.21 米,墙蹱端部高 0.3米,墙蹱根部高 0.5 米。墙身设置单排 dn75PVC 排水管间距 2.0米布置,排水管后设反滤带,间距 12.0 米设置 2 厘米厚沥青木板伸缩缝,其中左岸边墙长 22.7 米,右岸边墙长 28.8 米。

翼墙上下游共新建 4 层固滨石笼防护 35.0 米,其中上游右岸新建防护 20.0 米,上游左岸及下游左、右岸新建防护各 5.0米,固滨石笼临河侧每层错台 0.5 米,总高度 4.0 米,设计河底以上 3.0 米,基础埋深 1.0 米,自下而上第一层断面 3.0 米×1.0米,第二层断面 2.0 米×1.0 米,第三层断面 1.5 米×1.0 米,第四层断面 1.0 米×1.0 米。基础下铺设 0.15 米厚碎石垫层及土工布。

建筑物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 C30F200W6,垫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为 C25,钢筋等级为 HRB400 级;土工布标称断裂强度不小于 20 千牛每米。石料应采用坚硬未风化的块石,强度不小于 MU30。

(四)骨干输配水工程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布置及相应的水利计算、结构计算。

1.大孤家镇片区清河北村渠道工程:

新建 0.6 米×0.6 米(内宽×内高)预制钢筋混凝土矩形槽渠道 3.667 千米,新建 D600预制钢筋混凝土过路涵管 36 米;新建 0.8 米×0.8 米(内宽×内高)预制钢筋混凝土矩形槽渠道 0.753 千米,新建 D800 预制钢筋混凝土过路涵管 8 米;

2.大孤家镇片区王大堡村渠道工程:新建 D600 预制钢筋混凝土 U 形槽渠道 0.816 千米,D600 预制钢筋混凝土过路涵管12米;新建 0.6 米×0.6 米(内宽×内高)预制钢筋混凝土矩形槽渠道 1.555 千米,新建 D600 预制钢筋混凝土过路涵管 12 米;新建 1.0 米×1.0 米现浇钢筋混凝土渠道 1 条,渠道长度 1.085千米;

3.大孤家镇片区刘家沟村渠道工程:

新建 0.6 米×0.6 米(内宽×内高)预制钢筋混凝土矩形槽渠道 0.261 千米,新建 D600预制钢筋混凝土过路涵管 4 米;新建 0.8 米×0.8 米(内宽×内高)预制钢筋混凝土矩形槽渠道 0.608 千米,新建 D800 预制钢筋混凝土过路涵管 4 米;

4.大孤家镇片区兴隆台村渠道工程:新建 0.6 米×0.6 米(内宽×内高)预制钢筋混凝土矩形槽渠道 0.781 千米,新建 D600预制钢筋混凝土过路涵管 20 米;新建 0.8 米×0.8 米(内宽×内高)预制钢筋混凝土矩形槽渠道 1.037 千米,新建 D800 预制钢筋混凝土过路涵管 28 米;

5.土口子乡片区拐磨沟村渠道工程:新建 1.0 米×1.0 米(内宽×内高)现浇钢筋混凝土渠道 1 条,渠道长度 1.152 千米;

6.土口子乡片区荒地村渠道工程:新建 1.0 米×1.0 米(内

宽×内高)现浇钢筋混凝土渠道 1 条,渠道长度 0.649 千米;

7.土口子乡片区陈家沟村渠道工程:新建 1.0 米×1.0 米(内宽×内高)现浇钢筋混凝土渠道 4 条,渠道长度 1.558 千米;新建 1.5 米×1.0 米(内宽×内高)现浇钢筋混凝土渠道 1 条,渠道长度 1.519 千米。

(五)拦河闸工程混凝土等级采用 C30F200W6;现浇衬砌混凝土等级采用 C30F200W6,预制衬砌混凝土构件采用 C35F250W6。对现浇钢筋混凝土渠道每 6.0 米设置一道伸缩缝,采用橡胶止水带止水,预制钢筋混凝土渠道设置遇水膨胀止水条。

(六) 基本同意灌区信息化建设方案,在清河灌区出水口和干渠渠首安装用水量测设施 5 套,设备型式为超声波箱式明渠流量计,采用远程 APP 实时监测。

五、机电及金属结构

渠首水源工程拆除重建拦河闸 1 座,为土口子乡治安村 2#

拦河闸,拦河闸进水闸安装普通 PGZ 平面拱形滑动铸铁闸门1米×1米(宽×高)1 扇,2t 螺杆手摇启闭机(含丝杠)1 台及相关附属设备。

六、建设期管理及施工组织

(一)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建设单位为清原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二)施工组织

1.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主要施工机械设

备选型。

2.基本同意施工交通及施工总布置原则。

3.基本同意施工进度安排,施工总工期为 8 个月。

七、灌区运行管理及劳动安全与卫生

(一)工程运行期管理

1.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为清原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2.基本同意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二)劳动安全与卫生

同意设计报告中关于主要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结论,同意劳

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对策措施设计、安全卫生管理设计。

八、工程建设征地

工程总占地面积 60.35 亩,其中临时占地 29.35 亩,永久占地 31 亩,均位于清河灌区管理用地范围内,无需新征地。

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水土保持设计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及

各分区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十、环境保护设计

基本同意环境影响总体分析结论及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

施。

十一、节能设计

(一)同意节能设计原则。

(二) 基本同意工程布置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的节能措施

设计。

十二、投资概算

(一) 同意工程投资概算以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发布《辽宁省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的通知(辽水规计〔2019〕42 号)为编制依据。

(二)按2024年第一季度价格水平,审定工程总投资1470.06 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443.6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2.66 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3.72万元。


清原县清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投资审定表

单位:万元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安

工程费

 

设备

购置费

 

独立

费用

 

合计

I

工程部分投资

1264.03

9.05

170.60

1443.68

1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1176.76



1176.76

1.1

渠首工程

75.38



75.38

1.2

输配水工程

1101.37



1101.37

2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3

8.70


10.00

2.1

渠首工程

0.26

1.74


2.00

2.2

输配水工程

1.03

6.96


8.00

3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

0.05

0.35


0.40

3.1

渠首工程

0.05

0.35


0.40

4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85.92



85.92

4.1

渠首工程

5.56



5.56

4.2

输配水工程

80.36



80.36

5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101.85

101.85

5.1

项目建设管理费



25.46

25.46

5.2

工程建设监理费



31.83

31.83

5.3

工程勘测设计费



44.56

44.56


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

1264.03

9.05

170.60

1443.68


基本预备费



68.75

68.75


静态投资

1264.03

9.05

170.60

1443.68

水土保持工程




12.66

环境保护工程




13.72

工程总投资




1470.06


抚顺市水务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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