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颁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9〕713号)的要求,在抚顺市空间均衡水网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过程中,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决策事项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决策事项名称:抚顺市空间均衡水网规划
2、决策事项性质:专项规划
3、决策事项内容:
建成具有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统筹治理功能,“动脉、静脉、毛细血管”循环通畅,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盼相适应、与32国家和全省现代化进程相匹配的空间均衡水网,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和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实现水资源与人口经济发展布局相均衡,使抚顺率先成为全面贯彻落实“空间均衡”的示范区、践行区。到2025年,抚顺空间均衡水网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防洪减灾网和供水保障网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河湖生态网、水文化景观网、智慧水利网建设取得新进展。通过水美产业、水活经济试点带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到2030年,抚顺空间均衡水网建设初步建成。防洪减灾网和供水保障网建设初步建成,河湖生态网、水文化景观网、智慧水利网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城乡供水一体化初步实现,水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显著提升,水安全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水美产业、水活经济有效带动高质量发展。到2035年,抚顺空间均衡水网基本建成,防范化解水安全风险能力明显增强。防洪减灾网和供水保障网全面建成,河湖生态网、水文化景观网、智慧水利网基本建成,基本实现全市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资源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城乡供水一体化全面实现,水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显著提升,一体化协同水治理管控能力进一步增强,水安全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水美产业、水活经济有效带动高质量发展。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决策事项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
4、结合分析结果,针对决策事项的风险程度和风险状态,确定初始风险等级;
5、针对风险因素和初步判定的风险等级;
6、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为便于征求和整理公众对本决策事项实施在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决策事项责任单位设立了联系电话,并计划召开专项座谈会。公众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决策事项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并登记,决策事项责任单位酌情确定是否召开座谈会。
本次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决策事项单位:抚顺市水务局
联系人:苗春雨
联系电话:15042351191
抚顺市水务局
公告日期: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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