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抚顺市地处辽宁省东北部,东连吉林省、南邻本溪市、西接沈阳市、北濒铁岭市,位于长白山余脉地带。行政面积11272.1平方公里。按行政水资源分区划分为清原县、新宾县、抚顺县、市区和抚顺开发区5个县区级行政区。按流域水资源分区划分为:浑河大伙房水库以上、浑河大伙房水库以下、太子河、浑江桓仁水库以下(富尔江)、石佛寺水库以上(清河、柴河)、辉发河6个Ⅳ级区。
2010年全市平均降水量 1291 毫米,折合水量 145.5 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增加65.2%与上年相比增加81.8%,属丰水年份。
全市水资源总量 91.3亿立方米,与2009年20.51亿立方米相比增加345%。其中,地表水资源量 90.93 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806.7毫米,地下水资源量 8.96 亿立方米,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 8.586亿立方米。
全市入境水量4.081亿立方米,出境水量 84.29 亿立方米。
全市56座大、中、小(Ⅰ)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 12.72 亿立方米,比年初增加5.790亿立方米。
全市总供水量7.523亿立方米,总用水量7.523亿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总耗水量4.924亿立方米,比上年略有增加。
全市废污水排放量 1.3 亿立方米,比上年有所减少。
全市Ⅱ、Ⅲ类水质河流占评价河长的77.8%,与上年持平;地下水水质综合指标为Ⅲ类水质。大伙房水库水质为Ⅱ类水质(除总磷、总氮外)
全市万元(GDP)用水量 84.5 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国有及规模以上)用水量47.0立方米。
来水分析
降水量
2010年全市平均降水量 1291 毫米,折合水量 145.5 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增加65.2%与上年相比增加81.8%,属丰水年份。
从降水等值线图上分析,全市降水量在1000~1600毫米之间,东部、南部地区降水量较大,西部、北部地区较小。年最大降水量为新宾县大四平雨量站1596毫米,年最小降水量为抚顺站986毫米。
年内分配
本年内降水分布不均,主要分布在汛期6~9月。1~5月全市平均降水量268.6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20.8%,比同期多年均值增加88%。6~9月全市发生6次较大的降雨过程,降水量896.1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69.4%,比同期多年均值增加60.5%。10~12月全市平均降水量126.1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9.8%,比同期多年均值增加58.6%。
行政分布
从行政区域分布看,年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普遍增加,清原县降水量1236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增加58.2%;新宾县降水量1383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增加76%;抚顺县降水量1268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增加61.8%;市区降水量1116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增加48.7%;抚顺经济开发区降水量1082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增加50%。
流域分布
从流域分布看,浑河年降水量1276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增加64.1%,其中大伙房水库以上年降水量1330毫米,大伙房水库以下年降水量1118毫米;太子河年降水量1453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增加80.1%;浑江桓仁水库以下(富尔江)年降水量1331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增加69.0%;石佛寺水库以上(清河、柴河)年降水量1155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增加46.8%;辉发河年降水量1263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增加70.2%。
地表水资源量
地表水资源量
地表水资源量指河流、湖泊等地表水体的动态水量,用天然径流量表示。2010年全市地表水资源量90.93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806.7毫米,比上年增加349.7%,比多年平均值增加198.7%。
各行政分区地表水资源量:清原县28.94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378.5%,比多年平均值增加175.6%;新宾县40.94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373.3%,比多年平均值增加207.8%;抚顺县17.39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354.3%,比多年平均值增加230.2%;市区3.056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15.8%,比多年平均值增加167.6%;抚顺经济开发区0.60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13.1%,比多年平均值增加163.6%。
各流域分区地表水资源量:浑河57.7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376.1%,比多年平均值增加202.4%,其中大伙房水库以上46.56亿立方米,大伙房水库以下11.16亿立方米;太子河14.29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397.6%,比多年平均值增加216.4%;浑江桓仁水库以下(富尔江)8.39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04.5%,比多年平均值增加176.4%;石佛寺水库以上(清河、柴河)6.5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330.5%,比多年平均值增加150.5%;辉发河4.0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318.1%,比多年平均值增加236%。
出入境水量
我市入境河流为富尔江,出境河流为浑河、太子河、辉发河、富尔江、清河和柴河。
2010年我市入境水量4.081亿立方米,出境水量84.29亿立方米。按流域分区,浑河出境量48.47亿立方米,太子河出境量14.03亿立方米,浑江桓仁水库以下(富尔江)出境量12.08亿立方米,石佛寺水库以上(清河、柴河)出境量6.08亿立方米,辉发河出境量3.63亿立方米。
地下水资源量
地下水资源量指降水、地表水体入渗补给地下含水层的动态水量。2010年全市地下水资源量8.963亿立方米,其中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8.756亿立方米,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0.2894亿立方米,平原区与山丘区地下水重复计算量0.082亿立方米。
各行政分区地下水资源量:清原县2.863亿立方米,新宾县3.336亿立方米,抚顺县1.911亿立方米,市区0.5386亿立方米,抚顺经济开发区0.3144亿立方米。
各流域分区地下水资源量:浑河5.939亿立方米,其中:大伙房水库以上4.1548亿立方米,大伙房水库以下1.7844亿立方米;太子河1.105亿立方米;浑江桓仁水库以下(富尔江)0.7357亿立方米;石佛寺水库以上(清河、柴河)0.7869亿立方米;辉发河0.3965亿立方米。
水资源总量
水资源总量指评价区内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量。水资源总量由地表水资源量和地下水资源量相加,扣除两者重复计算量而得。
2010年全市水资源总量为91.3亿立方米,与上年20.5亿立方米相比,增加了345%,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90.9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8.96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量和地下水资源量重复计算量为8.59亿立方米。
行政分区水资源总量情况:清原县29.0亿立方米,新宾县41.0亿立方米,抚顺县17.4亿立方米,市区3.10亿立方米,抚顺经济开发区0.80亿立方米。
流域分区水资源总量情况:浑河水资源总量58.0亿立方米,其中:大伙房水库以上46.6亿立方米,大伙房水库以下11.4亿立方米;太子河14.4亿立方米;浑江桓仁水库以下(富尔江)8.4亿立方米;石佛寺水库以上(清河、柴河)6.5亿立方米;辉发河4.0亿立方米。
蓄水动态分析
水库蓄水动态
2010年抚顺市小(Ⅰ)型以上水库56座,年末蓄水总量12.72亿立方米,比年初增加83.5%。其中大型水库1座,年末蓄水量11.51亿立方米,比年初增加87.2%;中型水库7座,年末蓄水量0.7498亿立方米,比年初增加48.6%;小(Ⅰ)型水库48座,年末蓄水总量0.4620亿立方米,比年初增加66.4%。
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动态
2010年对我市部分地下水水位及埋深进行监测:抚水文(方)监测井,地下水位71.33米;抚水文(石)监测井,地下水位110.91米;抚水文(哈)监测井,地下水位115.73米;抚水文(营)监测井,地下水位135.62米;对监测井所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地下水位相对稳定区分布在抚顺经济开发区和顺城区。
供用水量分析
供水量
供水量指各种水源工程为用水户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水量。2010年全市总供水量7.523亿立方米,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地表水供水量7.046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93.7%;地下水供水量0.4023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5.4%;其他供水量0.0754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0.9%。在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量5.112亿立方米;引水工程供水量1.236亿立方米;提水工程供水量0.6979亿立方米,分别占总供水量的68.0%、16.4%和9.3%。在地下水供水量中,全部是浅层地下水。
用水量
用水量指分配给用水户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用水量。2010年全市总用水量7.523亿立方米,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3.265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43.4%;林木渔畜用水量0.1220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6%;工业用水量2.322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30.9%;城镇公共用水量0.4708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6.2%;城镇生活用水量0.8926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1.9%;农村生活用水量0.1641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2.2%;生态环境用水量0.2872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3.8%。
行政分区用水量
行政分区用水量是以市、县、区为单元的年内用水量。市区用水量3.412亿立方米,清原用水量1.536亿立方米,新宾用水量1.417亿立方米,抚顺县用水量0.7274亿立方米,顺城区用水量0.1960亿立方米,东洲区用水量0.0509亿立方米,望花区用水量0.0188亿立方米,抚顺经济开发区用水量0.1652亿立方米。
流域分区用水量
流域分区用水量是按Ⅳ级区进行统计。浑河5.487亿立方米,其中大伙房水库以上1.201亿立方米,大伙房水库以下4.286亿立方米;太子河0.3358亿立方米,辉发河0.5023亿立方米,浑江桓仁水库以下(富尔江)0.5357亿立方米,石佛寺水库以上(清河、柴河)0.6622亿立方米。
耗水量分析
耗水量
耗水量指在输水、用水过程中消耗掉,而不能回归到地表水体或地下含水层的水量。2010年全市实际耗水量4.924亿立方米,综合耗水率65%。其中农田灌溉耗水量2.427亿立方米,耗水率74.3%;工业耗水量1.835亿立方米,耗水率79.0%;城镇公用耗水量0.2441亿立方米,耗水率51.8%;城镇生活耗水量0.0893亿立方米,耗水率10.0%;农村生活耗水量0.1313亿立方米,耗水率80.0%;林牧渔畜耗水量0.0856亿立方米,耗水率70.2%;生态环境耗水量0.1129亿立方米,耗水率39.3%。
行政分区耗水量
市区2.029亿立方米,清原县1.042亿立方米,新宾县0.9832亿立方米,抚顺县0.5580亿立方米,顺城区0.1448亿立方米,东洲区0.0383亿立方米,望花区0.0147亿立方米,抚顺经济开发区0.1137亿立方米。
流域分区耗水量
流域分区耗水量是按Ⅳ级区进行统计。浑河3.523亿立方米,其中大伙房水库以上0.8418亿立方米,大伙房水库以下2.681亿立方米;太子河0.2481亿立方米,辉发河0.3612亿立方米,浑江桓仁水库以下(富尔江)0.3797亿立方米,石佛寺水库以上(清河、柴河)0.4124亿立方米。

废污水排放量 2010年抚顺市废污水排放总量为1.30亿吨,其中市区及抚顺县为1.056亿吨,清原县为0.067亿吨,新宾县为0.177亿吨。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10年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为5.2771万吨。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1.066万吨,生化需氧量0.3947万吨,氨氮0.1246万吨,悬浮物3.5394万吨,挥发酚0.0001万吨,总氮0.1451万吨,总磷0.0071万吨。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饼图
地表水水质指地表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征和性质。评价内容包括河流水质、水库水质。2010年对全市5条主要河流的7个河段及水库水质进行了监测,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分析评价,分析结果表明:源头保护区水质较好,工业及人口集中的城市段水质污染减轻,但个别河段水质污染形势还很严峻,达到劣V类水质。
河流水质
枯水期189公里评价河长中,北口前~北杂木段共30公里为Ⅲ类水质,占全部评价河长的15.9 %; 南章党~台沟共3公里为Ⅱ类水质,占全部评价河长的1.58 %;新宾镇~古楼共80公里为Ⅱ类水质, 占全部评价河长的42.3 %;红河河口~北口前段共34公里为Ⅳ类水质,占全部评价河长的18.0 %;章党河口~永安桥共20公里为超Ⅴ类水质,占全部评价河长的10.6%、马河村~东洲河口共12公里为超Ⅴ类水质,占全部评价河长的6.35%、刘山~李石河段共10公里为超Ⅴ类水质,占全部评价河长的5.29%。
丰水期189公里评价河长中, 北口前~北杂木段共30公里为Ⅲ类水质, 占全部评价河长的15.9 %; 南章党~台沟共3公里为Ⅱ类水质,占全部评价河长的1.58 %;新宾镇~古楼共80公里为Ⅱ类水质, 占全部评价河长的42.3 %;红河河口~北口前段共34公里为Ⅳ类水质,占全部评价河长的18.0 %;章党河口~永安桥共20公里为Ⅴ类水质,占全部评价河长的10.6%、马河村~东洲河口共12公里为Ⅳ类水质,占全部评价河长的6.35%、刘山~李石河段共10公里为超Ⅴ类水质,占全部评价河长的5.29%。
水库水质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水库水质进行评价。小孤家水库水库为Ⅲ类水质。大伙房水库在总氮不参与评价的情况下为Ⅱ类水质。
三、地下水水质
2009年对抚顺市区及县地下水井进行监测。按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对地下水质量进行评价,抚顺县营盘站为II类水、清原县南口前站为II类水;市区方晓站为Ⅲ类水,抚顺县南章党站为Ⅲ类水,新宾县永陵站为Ⅲ类水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硬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水质状况较上年有污染减轻的趋势。
水功能区是指为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功能要求、开发利用现状,在相应水域按其主导功能划定并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的特定区域。根据实际情况,我市划分了保护区、缓冲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九类水功能区。
本次主要对8个重点水质水量通报功能区断面进行评价,评价如下:浑河北口前饮用水源区、农业用水区北杂木断面为Ⅱ类水质,富尔江吉辽缓冲区入省界断面为Ⅱ类水质,浑河大伙房水库饮用水源区、农业用水区大伙房断面为Ⅱ类水质,英额河支流清原饮用水源区小孤家水库断面为Ⅲ类水质,浑河大伙房水库出口工业用水区榆林橡胶坝断面为V类水质,苏子河木奇饮用水源区、农业用水区古楼断面为Ⅱ类水质,苏子河新宾源头水保护区红升水库入口断面为Ⅱ类水质,富尔江响水饮用水源区桦树背断面为Ⅱ类水质。
用水指标分析
全市
2010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当年价)451.3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890.2亿元。年末总人口220.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45.5万人。
根据社会经济资料和用水分析,主要用水指标如下:
全市水资源量91.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4130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84.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国有及规模以上)用水量47.0立方米。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168.1升/人·日,城镇公共用水量88.7升/人·日;农村生活用水量59.6升/人·日;农田灌溉用水量555.2立方米/年·亩,其中:水田用水量591.4立方米/年·亩,水浇地用水量241.9立方米/年·亩,菜田用水量477.9立方米/年·亩;林果灌溉用水量37.5立方米/年·亩;鱼塘补水用水量492.9立方米/年·亩;牲畜用水量9.5升/头·日。
清原县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当年价)42.2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94.0亿元。年末总人口33.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8万人,农村人口22.9万人。全县水资源量29.0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8605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163.4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国有及规模以上)用水量22.2立方米。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140升/人·日,城镇公共用水量45.7升/人·日;农村生活用水量65.0升/人·日;农田灌溉用水量531.7立方米/年·亩,其中:水田用水量591.1立方米/年·亩,水浇地用水量244.7立方米/年·亩,菜田用水量292.1立方米/年·亩;林果灌溉用水量300立方米/年·亩;鱼塘补水用水量450.3立方米/年·亩;牲畜用水量23.6升/头·日。
新宾县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当年价)24.0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76.6亿元。年末总人口30.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5万人,农村人口21.6万人。全县水资源量41.0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13600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185.0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国有及规模以上)用水量5.15立方米。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145.0升/人·日,城镇公共用水量28.7升/人·日;农村生活用水量20.1升/人·日;农田灌溉用水量687.4立方米/年·亩,其中:水田用水量715.6立方米/年·亩,水浇地用水量256.9立方米/年·亩,菜田用水量547.5立方米/年·亩;林果灌溉用水量170.0立方米/年·亩;鱼塘补水用水量350.0立方米/年·亩;牲畜用水量25.1升/头·日。
抚顺县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当年价)46.8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91.1亿元。年末总人口18.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5万人,农村人口16.2万人。全县水资源量17.4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9310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79.8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国有及规模以上)用水量27.1立方米。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230.1升/人·日,城镇公共用水量21.7升/人·日;农村生活用水量73.1升/人·日;农田灌溉用水量625.6立方米/年·亩,其中:水田用水量642.1立方米/年·亩,菜田用水量669.6立方米/年·亩;林果灌溉用水量454.5立方米/年·亩;鱼塘补水用水量58.3立方米/年·亩;牲畜用水量15.7升/头·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