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抚顺市地处辽宁省东北部,东连吉林省、南邻本溪市、西接沈阳市、北濒铁岭市,位于长白山余脉地带。行政面积11272.1平方公里。按行政水资源分区划分为清原县、新宾县、抚顺县、市区和抚顺开发区。按流域水资源分区划分为浑河、太子河、富尔江、清河、柴河、辉发河5个Ⅳ级区。
2009年全市平均年降水量710.1毫米,折合水量80.04亿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增加1.0%。
全市水资源总量20.51亿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减少12.9%。其中,地表水资源量20.22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179.4毫米;地下水资源量4.730亿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减少13.7%,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4.446亿立方米。全市入境水量0.7855亿立方米,出境水量16.10亿立方米。
全市55座大、中、小(I)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7.207亿立方米,比年初减少3.323亿立方米。
全市总供水量7.523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5410亿立方米;总用水量7.523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5410亿立方米;总耗水量4.923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3150亿立方米。
全市废污水排放量1.992亿立方米,比上年有所减少。
全市Ⅱ、Ⅲ类水质河流占评价河长的77.8%,与上年持平;地下水水质综合指标为Ⅲ类水质。大伙房水库水质为Ⅱ类水(除总磷、总氮外)。
全市万元(GDP)用水量103.9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国有及规模以上)用水量75.70立方米。
降水量:2009年全市平均降水量710.1毫米,折合水量80.04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减少9.0%,与2008年相比增加1.0%,属枯年份。
从降水等值线图上分析,全市降水量在550~900毫米之间,全区降水量空间分布比较均匀,南部地区降水量相对较大,西部地区雨量偏小。年最大降水量为浑河上的暖泉子雨量站860.8毫米,年最小降水量为浑河上的傲牛雨量站597.7毫米,见下表:
本年内降水分布不均,主要分布在汛期6~9月。1~5月全市平均降水量194.1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27.3%,比同期多年均值增加47.4%。6~9月全市发生2次较大的降雨过程,降水量392.1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55.2%,比同期多年均值减少41.2%。10~12月全市平均降水量123.9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17.4%,比同期多年均值增加55.8%。
从行政区域分布看,年降水量比多年均值普遍减少,清原县年降水量698.0毫米,比多年均值减少10.6%,新宾县年降水量752.1毫米,比多年均值减少4.3%,抚顺县年降水量662.7毫米,比多年均值减少15.2%,市区年降水量684.5毫米,比多年均值减8.8%,抚顺经济开发区降水量656.1毫米,比多年均值减少9.1%。
从流域分布看,浑河年降水量697.0毫米,比多年均值减少10.4%;太子河年降水量730.5毫米,比多年均值减少9.5%;富尔江年降水量797.1毫米,比多年均值增加1.2%。清河、柴河年降水量701.0毫米,比多年均值减少10.9%;辉发河年降水量698.8毫米,比多年均值减少5.8%。
地表水资源量:地表水资源量指河流、湖泊等地表水体的动态水量,用天然径流量表示。2009年全市地表水资源量20.22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179.4毫米,比上年减少13.1%,比多年平均值减少33.5%。
各行政分区地表水资源量:清原县6.048亿立方米,新宾县8.650亿立方米,抚顺县3.828亿立方米,市区1.416亿立方米,抚顺经济开发区0.2820亿立方米。与多年平均值比较:清原县减少42.4%,新宾县减少35.0%,抚顺县减少27.2%,市区增加24.0%,抚顺经济开发区增加23.7%。与上年比较:清原县减少23.4%,新宾县减少10.7%,抚顺县减少13.2%,市区增加33.3%,抚顺经济开发区增加33.6%。
各流域分区地表水资源量:浑河12.12亿立方米,太子河2.872亿立方米,富尔江2.755亿立方米,清河、柴河1.512亿立方米,辉发河0.9611亿立方米。同多年平均值比较:浑河流域减少36.5%,太子河流域减少36.4%,富尔江流域减少9.3%,清河、柴河流域减少41.8%,辉发河流域减少19.6%。与上年比较:浑河流域减少6.8%,太子河流域减少26.9%,富尔江流域增加8.4%,辉发河流域减少18.7%,清河、柴河流域减少42.2%。
出入境水量:我市入境河流为富尔江,出境河流包括浑河、太子河、辉发河、富尔江、清河和柴河。
2009年全市入境水量为0.7855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39.6%。全市出境水量为16.10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7.5%。按流域分区,浑河出境水量8.581亿立方米,太子河出境水量2.639亿立方米,富尔江出境水量3.163亿立方米,辉发河出境水量0.6006亿立方米,清河、柴河出境水量1.100亿立方米。
地下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指降水、地表水体入渗补给地下含水层的动态水量。本年全市地下水资源量4.730亿立方米,其中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4.594亿立方米,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0.1703亿立方米,平原区与山丘区地下水重复计算量为0.0340亿立方米。
各行政分区地下水资源量:清原县1.391亿立方米,新宾县1.846亿立方米,抚顺县0.9878亿立方米,市区0.3519亿立方米,抚顺经济开发区0.1535亿立方米。
水资源总量:水资源总量指评价区内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量。水资源总量由地表水资源量和地下水资源量相加扣除两者重复计算量而得。
2009年全市水资源总量为20.51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2.9%,地表水资源量为20.22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4.730亿立方米。
行政分区水资源总量情况:清原县6.090亿立方米,新宾县8.694亿立方米,抚顺县3.853亿立方米,市区1.458亿立方米,抚顺经济开发区0.4133亿立方米。
流域分区水资源总量情况:浑河水资源总量12.36亿立方米,太子河2.877亿立方米,富尔江2.771亿立方米,清河、柴河1.524亿立方米,辉发河0.9761亿立方米。
水库蓄水动态:2009年抚顺市小(Ⅰ)型以上水库55座,年末蓄水总量7.207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31.6%。其中:大型水库1座,年末蓄水量6.157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34.9%;中型水库8座,年末蓄水量0.6095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1%;小(Ⅰ)型水库46座,年末蓄水量0.4407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4.8%。
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动态:2009年对我市部分地区地下水水位及埋深进行监测:抚水文(方)监测井,地下水埋深4.02米;抚水文(石)监测井,地下水埋深2.37米。抚水文(哈)监测井,地下水位114.82米; 抚水文(营)监测井,地下水位113.71米。对监测井所采集数据分析,地下水位相对稳定区分布在高湾和顺城区地区。
供水量分析:供水量指各种水源工程为用水户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水量。2009年全市总供水量7.523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 0.541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供水量6.994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93.0%;地下水供水量0.4594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6.1%,其他供水量0.0690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0.9%。在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量4.992亿立方米;提水工程供水量0.7114亿立方米;引水工程供水量1.291亿立方米,分别占地表水供水量的71.4%、18.5%和10.2%。在地下水供水量中,全部是浅层地下水。另外,跨流域调水量1.371亿立方米。
用水量分析:用水量指分配用水户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用水量。2009年全市总用水量7.523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5410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3.355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44.5%;林牧渔畜用水量0.1281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7%;工业用水量2.255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30.0%;城镇公共用水量0.4632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6.2%;城镇生活用水0.9453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2.6%;农村生活用水量0.1415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9%;生态环境用水量0.2346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3.1%。
行政分区用水量是以市、县、区为单元的年内用水量。市区用水量3.351亿立方米,清原县用水量1.534亿立方米,新宾县用水量1.491亿立方米,抚顺县用水量0.6380亿立方米,顺城区用水量0.2166亿立方米,东洲区用水量0.0513亿立方米,望花区用水量0.0260亿立方米,抚顺经济开发区用水量0.1706亿立方米。
流域分区用水量是按Ⅳ级区进行统计。浑河5.492亿立方米,太子河0.3296亿立方米,辉发河0.5023亿立方米,富尔江0.5372亿立方米,清河、柴河0.6618亿立方米。
2009年城市建成区供用水量3.35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供水量3.268亿立方米,地下水供水量0.0134亿立方米, 污水处理回用0.0690亿立方米;城市用水量3.350亿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量0.7586亿立方米,城镇公共业用水量0.3608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量2.010亿立方米,农业用水量0.0100亿立方米,城市环境用水量0.2108亿立方米。
耗水量:耗水量指在输水、用水过程中消耗掉,而不能回归到地表水体或地下含水层的水量。2009年全市实际耗水量4.923亿立方米,综合耗水率65.4%。其中:农田灌溉耗水量2.500亿立方米,耗水率74.5%;工业耗水量1.808亿立方米,耗水率80.2%;城镇公共耗水量0.2310亿立方米,耗水率66.9%;城镇生活耗水量0.0945亿立方米,耗水率10.0%;农村生活耗水量0.1132亿立方米,耗水率80.0%;林牧渔畜耗水量0.0844亿立方米,耗水率65.8%;生态环境耗水量0.0921亿立方米,耗水率39.3%。
市区2.013亿立方米,清原县1.041亿立方米,新宾县1.006亿立方米,抚顺县0.5128亿立方米,顺城区0.1679亿立方米,东洲区0.0398亿立方米,望花区0.0209亿立方米,抚顺经济开发区0.1219亿立方米。
废污水排放量:根据2009年城镇居民生活、第二和第三产业排放的废污水量的监测结果,2009年抚顺市废污水排放总量为1.992亿吨,其中市区及抚顺县为1.778亿吨,清原县为0.108亿吨,新宾县为0.106亿吨。
水体水质现状分析
污染物排放量:2009年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为4.38万吨。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1.36万吨,生化需氧量3517吨,氨氮1521吨,悬浮物2.52万吨,挥发酚1.0吨。
地表水水质:地表水水质指地表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征和性质。评价内容包括河流水质、水库水质。2009年对全市5条主要河流的7个河段及水库水质进行了监测,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分析评价,分析结果表明:源头保护区水质好于工业及人口集中的城市段水质。
枯水期189公里评价河长中,浑河北口前~北杂木段共30公里为Ⅱ类水质, 占全部评价河长的15.9 %; 社河南章党~台沟共3公里为Ⅱ类水质,占全部评价河长的1.58 %;苏子河新宾镇~古楼共80公里为Ⅱ类水质, 占全部评价河长的42.3 %;红河河口~北口前段共34公里为Ⅲ类水质,占全部评价河长的18.0 %;章党河口~永安桥共20公里为Ⅴ类水质,占全部评价河长的10.6%、东洲河马河村~东洲河口共12公里为超Ⅴ类水质,占全部评价河长的6.35%、刘山~李石河段共10公里为超Ⅴ类水质,占全部评价河长的5.29%。
丰水期189公里评价河长中, 北口前~北杂木段共30公里为Ⅱ类水质, 占全部评价河长的15.9 %; 南章党~台沟共3公里为Ⅰ类水质,占全部评价河长的1.58 %;新宾镇~古楼共80公里为Ⅱ类水质, 占全部评价河长的42.3 %;红河河口~北口前段共34公里为Ⅲ类水质,占全部评价河长的18.0 %;章党河口~永安桥共20公里为Ⅲ类水质,占全部评价河长的10.6%、马河村~东洲河口共12公里为Ⅳ类水质,占全部评价河长的6.35%、刘山~李石河段共10公里为超Ⅴ类水质,占全部评价河长的5.29%。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水库水质进行评价。小孤家水库水库为Ⅲ类水质。大伙房水库在总氮不参与评价的情况下为Ⅱ类水质。
地下水水质:2009年对抚顺市区及县地下水井进行监测。按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对地下水质量进行评价,市区方晓站为Ⅲ类水,抚顺县营盘站为Ⅳ类水、南章党站为Ⅳ类水,主要超标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和铁,清原县南口前站为Ⅲ类水,新宾县永陵站为Ⅲ类水。水质状况较上年有污染减轻的趋势。
水功能区水质:水功能区是指为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功能要求、开发利用现状,在相应水域按其主导功能划定并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的特定区域。根据实际情况,我市划分了保护区、缓冲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九类水功能区。
本次主要对8个重点水质水量通报功能区断面进行评价,评价如下:浑河北口前饮用水源区、农业用水区北杂木断面为Ⅱ类水质,富尔江吉辽缓冲区入省界断面为Ⅱ类水质,浑河大伙房水库饮用水源区、农业用水区大伙房断面为Ⅱ类水质,英额河支流清原饮用水源区小孤家水库断面为Ⅲ类水质,浑河大伙房水库出口工业用水区万新橡胶坝断面为Ⅳ类水质,苏子河木奇饮用水源区、农业用水区古楼断面为Ⅱ类水质,苏子河新宾源头水保护区红升水库入口断面为Ⅱ类水质,富尔江响水饮用水源区桦树背断面为Ⅱ类水质。
用水指标分析
2009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当年价)275.6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724.0亿元。年末总人口222.6万人,其中城市市区人146.4万人。根据社会经济资料和用水分析,主要用水指标如下:
全市水资源量20.51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921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103.9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国有及规模以上)用水量75.70立方米。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176.9升/人·日,城镇公共用水量86.7升/人·日;农村生活用水量50.88升/人·日;农田灌溉用水量576.4立方米/年·亩。其中水田用水量631.8立方米/年·亩、水浇地用水量189.1立方米/年·亩、菜田用水量598.6立方米/年·亩;林果灌溉用水量41.5立方米/年·亩;鱼塘补水用水量556.2立方米/年·亩;牲畜用水量15.2升/头·日。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当年价)25.13亿元,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68.20亿元。年末总人口33.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8万人,农村人口23.1万人。全县水资源量6.090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1796万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224.9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国有及规模以上)用水量31.8立方米。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139.5升/人·日,城镇公共用水量40.50升/人·日;农村生活用水量64.05升/人·日;农田灌溉533.2立方米/年·亩。其中水田用水量642.4立方米/年·亩、水浇地用水量164.7立方米/年·亩、菜田351.7立方米/年·亩;林果灌溉用水量300.0立方米/年·亩;鱼塘补水用水量450.1立方米/年·亩;牲畜用水量19.0升/头·日。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当年价)10.19 亿元,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56.41 亿元。年末总人口 30.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57万人,农村人口22.0万人。全县水资源量8.694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2850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264.3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国有及规模以上)用水量12.1立方米。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279.8升/人·日,城镇公共用水量26.0升/人·日;农村生活用水量18.11升/人·日;农田灌溉用水量717.6立方米/年·亩。其中水田用水量739.2立方米/年·亩、水浇地用水量311.7立方米/年·亩、菜田643.3立方米/年·亩;林果灌溉用水量200.0立方米/年·亩;鱼塘补水用水量500.0立方米/年·亩;牲畜用水量21.8升/头·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