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海新河整治工作不到位。市河长制办公室“一河一策”方案浮于表面,市水务局河道管理不到位。《海新河“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未对海新河超标原因和污染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污染治理措施不具体,没有骨干治污工程支撑,整个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该方案明确指出,海新河由市水务局负责日常巡查并进行河道卫生管理,但从现场督察发现,海新河及其支流沿岸“脏乱差”现象仍存在,特别是东洲区搭连街道段的乌龙沟,有大量生活垃圾积存并阻塞河道,处于弃管状态。
二、整改目标
完成《海新河“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修改工作,增强《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整改措施
1、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市河长办(市水务局)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工作责任,对各级河长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定期通报。
2、完善《海新河“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市水务局负责对《海新河“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有关内容进行完善,增强方案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3、开展河道清理整治行动。新抚区和东洲区分别组织有关单位4月底前对海新河河道垃圾进行清理,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随意倾倒垃圾现象。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市、县两级河长制办公室根据河长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河长职责及分工,并在政府网站公示。市河长办监督各级河长巡河情况,并定期通报。
2、2021年4月末,委托市水利设计院完成“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修改工作,新方案中对海新河超标原因及污染问题进行了剖析,具体措施上增加了骨干治污工程,增强了方案的针对性及可操作性。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问题时限要求,市河长办完成了“一河一策”的修改工作。
3、市水务局制定并印发河道垃圾清理行动方案,确保垃圾清理行动落实见效。各县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现有垃圾情况进行调查,加强巡视监管,根据河道内垃圾情况,开展垃圾清理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6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56090699
邮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抚顺市水务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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