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5年,市水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带头学法用法,定期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水利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特别是在抚顺市规范行政执法“百日攻坚”期间,严格遵循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迅速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依据行动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构建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推进”的高效工作格局。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精心安排部署行政执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共精准查摆问题 9 项 18 个具体问题。截至 12 月 31 日,所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同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培训 2 次,完善制度规范 6 项,重新系统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48 项,严格确认持证执法人员 23 人,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依法决策制度,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均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持续规范水行政执法,推进执法“三项制度”、裁量权基准和柔性执法落实,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河道、水资源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执法,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进招投标整治和中小企业账款清偿。严格执行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强化政务公开和普法宣传,扎实做好水事矛盾纠纷化解。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化学习领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能力。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将其纳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与水务中心工作一体推进,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聚焦民生保障,依法守护水利安全
立足主责主业,以法治护航防汛抗旱、河湖生态治理、农村供水保障等民生工作。健全防汛抗旱应急指挥机制,完善预案、强化演练、备足物资、科学调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面落实河长制,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清四乱”,严管河道采砂,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与水土流失治理。争取上级资金实施农村饮水工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6%,完成大量水样检测,全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做好“十五五”全市水利规划编制。认真开展抚顺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规划项目72项,总投资284.05亿元。
(三)完善制度体系,提升依法决策质效
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执法主体管理,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初审、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深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建立台账、规范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市场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自查整改,市水务局在建章立制方面,制定印发5项制度,涵盖招投标异议投诉处理、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长效优化、内部监督与责任追究、取水许可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水务法治工作制度体系。
(四)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法治监管水平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成23名持证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法治培训及业务技能培训2场次,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制度规范,细化审核清单与操作指引,统一适用处罚裁量基准,推行柔性执法。强化河湖巡查执法,市县两级常态化巡查,及时制止和查处水事违法行为59次。联合开展非法取水专项整治,整改问题21个、取缔非法取水井。加强案卷评查,整改不规范问题,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法治生态
印发《抚顺市水务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聚焦精准高效、激发活力、便捷顺畅、公平审慎四方面共计16项举措,力求完善涉水政策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优化涉水政务服务、强化涉水法治保障,全方位、多层次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3项并公开,执行“扫码入企”“企业安静期”制度,严控检查频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执法问题线索,未发现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化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六)深化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与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推动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监管全覆盖、全过程留痕。推进投资审批与“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水平,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推出“一次不用跑”“立等可取”事项各5项,全年办理审批事项102件,办结率100%。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做好信用信息归集与失信名单管理,提升政务服务与信用监管质效。
(七)健全监督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拓展执法协作联动,水利部门联合公安、镇街开展联合执法,实现线索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补齐基层执法力量短板。规范执法公示与档案管理,按时公示执法信息42条,规范档案专人归档,完成近7年案卷整理。健全责任追究体系,制定尽职免责、过错追责清单,强化权力监督。推进数字法治建设,配齐执法装备,建立闭环管理机制,以科技赋能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复盘败诉案件、抓好整改,持续提升复议应诉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点,聚焦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河道管理等重点领域,通过现场宣讲、发放手册等形式开展精准普法,提升全社会水法治意识。推动水事纠纷源头预防、基层化解,健全矛盾调处机制,切实维护群众水事权益,以法治宣传与基层治理融合,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思维运用不够到位。少数干部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不足,对法治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法治思想,主动学法用法自觉性不强。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部分执法程序不严谨、文书不规范、裁量尺度把握不准,执法队伍专业能力、监督管理和系统培训仍需加强。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不足。普法形式传统单一、创新不够,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普法针对性不强,精准普法、以案释法开展不经常。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强化理论武装,铸牢思想根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立足水务工作实际,将法治理论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必修内容,深入学习宪法及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涉水法律法规。推行领导干部带头讲法、以案促学,引导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护、水行政执法等工作。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实际行动,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法治政府建设和水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建强法治队伍,提升履职能力。一是严格执行《抚顺市水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规定》等制度及执法文书规范,统一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环节标准,做到执法程序规范、全程留痕。二是严格落实省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聘请法律顾问开展2025年度执法案卷评查,通报结果并督促县区整改闭环。三是落实行政执法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清单,推行柔性执法与合规指导,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四是邀请司法系统业务骨干开展两次专题讲座和案例研讨,不断提升执法能力。
(三)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一是紧扣“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围绕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水利工程保护等重点领域,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册等方式,普及水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水法治意识,引导企业和群众尊法守法、主动合规。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业务科室结合日常执法监管同步开展普法,每月在涉企服务群推送新法解读、案例警示、办事指南等内容,运用多种形式提升普法实效。
抚顺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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