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国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中村供用水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城中村供水建设管理情况
我市辖区范围内有12 个村(城中村)接入城市管网,由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分布在望花区、新抚区和顺城区,目前均正常供水,详细情况如下:
望花区塔峪镇五老村于2010 年并入城市管网,由自来水公司建设,五老村负责总供水量,各户按自家水表收费。汪良村由于存在污染问题,供水工程由矿务局建设,村负责总供水量,各户按自家水表收费,供水主管路由自来水公司维修养护,村内管网由村维修养护。
新抚区千金乡荒地村、花园村、千金村由自来水公司建设,度考核,以考核为强力抓手,高位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二、加强顶层设计,提升城中村供水保障能力
按照农村供水“补短板、提标准、重长效”的工作要求,在“十四五”期间,优先考虑市区周边地区,通过城市供水管网延伸,扩大城市供水工程覆盖范围,以城带乡,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进一步完善编制完善各区《农村供水保障“十四五”规划》,将12 个城中村供水改造项目,列入“十四五”规划,积极争取资金,待条件具备时,推进工程建设,提升城中村供水保障能力。
三、进一步解放思想,多元化筹措建设资金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决策部署,多渠道筹措工程建设资金,与省级部门对接,积极申请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同时采取申请地债、借贷、PPP 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并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发挥政府引导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投资参与建设及运营,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
四、探索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和管理标准体系
探索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地方标准等形式,建立从前期设计到竣工验收的建设标准体系。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建设质量、资金使用、竣工验收及工程处置等重要环节。完善从工程移交到长效运行的运行管理标准体系。探索专业化供水经营管理,通过购买服务或协会管理,推行农村饮水物业化管理和家政式服务模式。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市将再接再厉,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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