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泓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制制止我市各河流水域电网捕鱼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多年来,针对河道内非法捕鱼问题,市水务局河道管理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治理“捕鱼、电鱼”的做法
水务局河道管理部门治理违法捕鱼、电鱼执法工作,已经坚持进行了十余年。近年,随着河道水质的改善,违法捕鱼、电鱼的案件增多了。为了有效治理治理违法捕鱼、电鱼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在2013年修改“河道管理条例”时,将“禁止捕鱼、电鱼”写入新的“河道管理条例”中;
2、近年将整治“违法捕鱼、电鱼”工作纳入重要管理工作中,安排河道管理人员每天都到管段河道进行巡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遇到不服从管理的,联合江河流域公安分局处理。冬季,在河道管理巡视时,重点治理“凿冰窟窿捕鱼、电鱼”违法问题;
3、在发现“违法捕鱼、电鱼”现象转到夜间进行后,2015年,江河流域管理局建立夜间加班治理“违法捕鱼、电鱼”工作制度。将河道管理人员和局领导分成4个组,每组有一个局领导带班,另有1个科长、两个科员,共4人一组。全局春、夏、秋三季不分星期天、节假日轮流值班。
二、治理“违法捕鱼、电鱼”存在问题
1、我们江河局河道管理人员少,管理河道战线长,管理人员巡视一遍需要将近一天时间;
2、没有船只,不能从水上直接处理违法人员。经常是“我们在南岸喊,违法人员从北岸跑了”;
3、据我们了解,电鱼案件多在晚上岸边进行,开车巡视看不见。而且,他们夹在夜晚河边锻炼的人员当中,不易被发现。
三、今后改进措施
1、加大“捕鱼、电鱼违法”的宣传力度,鼓励群众举报;
2、购买船只,方便管理人员直接从水上检查捕鱼人员,
提高工作效率;
3、加大河道巡视的密度,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制止捕鱼现象;
4、修订相关法规,完善处罚依据;
5、健全电子信息监管体系,24小时全天候监控。
抚顺市水务局
2018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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