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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强制制止我市各河流水域电网捕鱼的提案》(173号提案)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8-08-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吴泓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制制止我市各河流水域电网捕鱼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多年来,针对河道内非法捕鱼问题,市水务局河道管理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治理“捕鱼、电鱼”的做法

水务局河道管理部门治理违法捕鱼、电鱼执法工作,已经坚持进行了十余年。近年,随着河道水质的改善,违法捕鱼、电鱼的案件增多了。为了有效治理治理违法捕鱼、电鱼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在2013年修改“河道管理条例”时,将“禁止捕鱼、电鱼”写入新的“河道管理条例”中;

2、近年将整治“违法捕鱼、电鱼”工作纳入重要管理工作中,安排河道管理人员每天都到管段河道进行巡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遇到不服从管理的,联合江河流域公安分局处理。冬季,在河道管理巡视时,重点治理“凿冰窟窿捕鱼、电鱼”违法问题;

3、在发现“违法捕鱼、电鱼”现象转到夜间进行后,2015年,江河流域管理局建立夜间加班治理“违法捕鱼、电鱼”工作制度。将河道管理人员和局领导分成4个组,每组有一个局领导带班,另有1个科长、两个科员,共4人一组。全局春、夏、秋三季不分星期天、节假日轮流值班。

二、治理“违法捕鱼、电鱼”存在问题

1、我们江河局河道管理人员少,管理河道战线长,管理人员巡视一遍需要将近一天时间;

2、没有船只,不能从水上直接处理违法人员。经常是“我们在南岸喊,违法人员从北岸跑了”;

3、据我们了解,电鱼案件多在晚上岸边进行,开车巡视看不见。而且,他们夹在夜晚河边锻炼的人员当中,不易被发现。

三、今后改进措施

1、加大“捕鱼、电鱼违法”的宣传力度,鼓励群众举报;

2、购买船只,方便管理人员直接从水上检查捕鱼人员,

提高工作效率;

3、加大河道巡视的密度,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制止捕鱼现象;

4、修订相关法规,完善处罚依据;

5、健全电子信息监管体系,24小时全天候监控。

 

抚顺市水务局

2018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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